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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好,吃相比大伙斯文。只来得及干掉了两块点心,待想拿第三块时,面前的盘子已经被站起来的史弘肇清理完毕。愣了愣,笑着数落,“你们这些老货,可真不跟孤家客气!”
“主要是点心做得太精致了,有点儿不经吃!”常思鼓着圆滚滚的腮帮子,一边咀嚼,一边瓮声瓮气地解释。
“你吃得最多!也不注意一下,再这样吃下去,以后小心连马背都爬上去!”刘知远冲他翻了翻眼皮,大声提醒。
“不上了,不上了。以后你做了皇帝,不用再亲自上阵。我当然也不用上马了。出去时能坐车就坐车,不能坐车就坐轿,都比骑马舒服得多!”常思摆了摆手,大咧咧地补充。
如今大殿中没先前那么多人,所以他的言谈举止就彻底没了拘束。一口一个“你,我”,甚至把点心渣子都喷到了刘知远的书案上。
而刘知远居然也不计较。笑着用手向下掸了掸,然后像兄弟间唠家常般说道:“你的女婿不错,刚才的话很有意思。是你预先教过他的?无论如何,这小子胆气都相当不错!”
“我都有些什么本事,你还不知道么?哪可能教得出这样的人物来!”常思咧了下嘴巴,讪笑着摇头,“这小子,我也有好长时间没见到了。虽然做过他的便宜师父,却是有名无实。”
“那便是无师自通了?真是后生可畏!”刘知远笑了笑,脸上带出了几分欣赏,“要说你常思的眼睛可真够毒的,挑女婿都能挑出一匹千里驹来。”
“那是,我家可是太原城内数一数二的大商号,什么时候做过亏本儿买卖?”常思一点儿也不知道谦虚,满脸得意地回应。
不做亏本买卖,是他的口头禅。当年刘知远仕途不顺,劝他弃自己而去时,他就做过类似的回答。而刘知远后来的发展,也的确证实了他的“投资”眼光,从小小的都校一步步升到侍卫亲军指挥使、许州节度使、河东节度使,乃至中书令、汉王。
想起二人都年富力强时,互相扶持着走过的那些艰难路程。刘知远的笑容里,瞬间又增添了许多温暖,想了想,低声道:“对,你从不做亏本买卖。当年就认定了老夫能位极人臣。还认定了他.....”
回头看了看满脸笑意的郭威,他继续补充,“还认定了他能出将入相。不知道你的这位女婿,在你看来,又能走到哪一步呢?”
“嘿嘿……”听汉王提起自己的当年旧事,郭威也笑出了声音。看着常思,目光中充满了感激。
“他,他可不行,日后前途,顶多跟微臣差不多!照着你,可是差了不止一点半点!照着老郭,也远远不如。”常思想了想,非常认真地摇头。
“这又是因为何故?”刘知远眉头挑了挑,饶有兴趣的追问。
“这个,听我给你慢慢算啊——”常思反复掐着自家胖胖的手指,神叨叨计算了一番,然后煞有介事地解释,“你和老郭,少年时经历都颇为坎坷,所以性情坚韧,百折不挠。而他,毕竟从小就生在将领之家,算不上大富大贵,但也衣来伸手饭来张口。性子被养得绵软了,不遇到大挫折还好,稍微遇到些挫折,就容易一蹶不振!至于武艺,你和老郭当年都是射虎之将,丝毫不亚于如今的杨重贵,而他,在杨重贵面前,恐怕一个照面都走不下来!第三,咱再说智慧,真正的聪明人,往往是聪明却不外露。而他,丝毫不懂得收敛!”
一番话非但说得条理清楚,证据详实,顺带着,还大大地拍了一番汉王刘知远的马屁,令刘知远老怀大慰。抬起头,酣畅淋漓地笑了好一阵儿。才又将目光看向郭威的脖颈,带着几分认真劝告,“老郭,等过几天再见到陈抟,找他要个方子将刺青擦了去吧!你毕竟已经是嚄唶宿将,脖子上顶着个大刺青,容易被人小瞧了去!”
“末将想留着它,时刻提醒末将不要忘本!”郭威下意识地抬起右手,摸了摸脖颈处刺着的家雀儿,笑着回应。“况且主公您手背上的刺青不也留着呢么?咱们君纹鹰,臣纹雀,倒也搭配得当!”
他和刘知远,都是从大头兵一刀一枪搏出来的富贵。当年战乱频繁,从军乃是万不得已才做的贱业,将领稍不留神,手底下的士卒就会卷了兵器和铺盖逃走。所以通常对前来应募吃饷的大头兵,都会在身上显眼位置刺上难以除掉的青纹,以避免他逃入民间,无法分辨。
二人既然选择了当兵搏富贵这条路,少不得就要遵从规矩。而在成名之后,原本都有机会将刺青用药石除掉。却又是却不约而同,选择了保留此物。只是一个则将脖颈处的纹身变成了麻雀,另外一个将手背上的纹身改成了金雕。
如今河东军攻占汴梁在即,马上做皇帝的人手背上趴着只金雕,马上做三公的人脖子上蹲在只家雀儿,着实有点儿不伦不类。所以刘知远才提议郭威将家雀儿用药石之力涂去,顺带着自己也一块儿将问题解决。免得留下话柄,被其他各镇节度讥笑是一群大头兵沐猴而冠。却不料郭威居然当场拒绝,并且说出了如此合情合理的一番话来!
“你个郭家雀儿,倒是不跟孤绕弯子!”沉吟数个呼吸之后,刘知远又摇头而笑。指了指左军都指挥使郭威,低声点评。
郭威笑了笑,正色补充:“末将说得乃是实话,昔日陈王胜曾经有云,‘王侯将相,宁有种乎?’主公和威出身贫贱又如何?最后成就却不比任何王孙公子来得差!留着这刺青,也好告诉全天下的大头兵,功名但在马上取!”
太好,吃相比大伙斯文。只来得及干掉了两块点心,待想拿第三块时,面前的盘子已经被站起来的史弘肇清理完毕。愣了愣,笑着数落,“你们这些老货,可真不跟孤家客气!”
“主要是点心做得太精致了,有点儿不经吃!”常思鼓着圆滚滚的腮帮子,一边咀嚼,一边瓮声瓮气地解释。
“你吃得最多!也不注意一下,再这样吃下去,以后小心连马背都爬上去!”刘知远冲他翻了翻眼皮,大声提醒。
“不上了,不上了。以后你做了皇帝,不用再亲自上阵。我当然也不用上马了。出去时能坐车就坐车,不能坐车就坐轿,都比骑马舒服得多!”常思摆了摆手,大咧咧地补充。
如今大殿中没先前那么多人,所以他的言谈举止就彻底没了拘束。一口一个“你,我”,甚至把点心渣子都喷到了刘知远的书案上。
而刘知远居然也不计较。笑着用手向下掸了掸,然后像兄弟间唠家常般说道:“你的女婿不错,刚才的话很有意思。是你预先教过他的?无论如何,这小子胆气都相当不错!”
“我都有些什么本事,你还不知道么?哪可能教得出这样的人物来!”常思咧了下嘴巴,讪笑着摇头,“这小子,我也有好长时间没见到了。虽然做过他的便宜师父,却是有名无实。”
“那便是无师自通了?真是后生可畏!”刘知远笑了笑,脸上带出了几分欣赏,“要说你常思的眼睛可真够毒的,挑女婿都能挑出一匹千里驹来。”
“那是,我家可是太原城内数一数二的大商号,什么时候做过亏本儿买卖?”常思一点儿也不知道谦虚,满脸得意地回应。
不做亏本买卖,是他的口头禅。当年刘知远仕途不顺,劝他弃自己而去时,他就做过类似的回答。而刘知远后来的发展,也的确证实了他的“投资”眼光,从小小的都校一步步升到侍卫亲军指挥使、许州节度使、河东节度使,乃至中书令、汉王。
想起二人都年富力强时,互相扶持着走过的那些艰难路程。刘知远的笑容里,瞬间又增添了许多温暖,想了想,低声道:“对,你从不做亏本买卖。当年就认定了老夫能位极人臣。还认定了他.....”
回头看了看满脸笑意的郭威,他继续补充,“还认定了他能出将入相。不知道你的这位女婿,在你看来,又能走到哪一步呢?”
“嘿嘿……”听汉王提起自己的当年旧事,郭威也笑出了声音。看着常思,目光中充满了感激。
“他,他可不行,日后前途,顶多跟微臣差不多!照着你,可是差了不止一点半点!照着老郭,也远远不如。”常思想了想,非常认真地摇头。
“这又是因为何故?”刘知远眉头挑了挑,饶有兴趣的追问。
“这个,听我给你慢慢算啊——”常思反复掐着自家胖胖的手指,神叨叨计算了一番,然后煞有介事地解释,“你和老郭,少年时经历都颇为坎坷,所以性情坚韧,百折不挠。而他,毕竟从小就生在将领之家,算不上大富大贵,但也衣来伸手饭来张口。性子被养得绵软了,不遇到大挫折还好,稍微遇到些挫折,就容易一蹶不振!至于武艺,你和老郭当年都是射虎之将,丝毫不亚于如今的杨重贵,而他,在杨重贵面前,恐怕一个照面都走不下来!第三,咱再说智慧,真正的聪明人,往往是聪明却不外露。而他,丝毫不懂得收敛!”
一番话非但说得条理清楚,证据详实,顺带着,还大大地拍了一番汉王刘知远的马屁,令刘知远老怀大慰。抬起头,酣畅淋漓地笑了好一阵儿。才又将目光看向郭威的脖颈,带着几分认真劝告,“老郭,等过几天再见到陈抟,找他要个方子将刺青擦了去吧!你毕竟已经是嚄唶宿将,脖子上顶着个大刺青,容易被人小瞧了去!”
“末将想留着它,时刻提醒末将不要忘本!”郭威下意识地抬起右手,摸了摸脖颈处刺着的家雀儿,笑着回应。“况且主公您手背上的刺青不也留着呢么?咱们君纹鹰,臣纹雀,倒也搭配得当!”
他和刘知远,都是从大头兵一刀一枪搏出来的富贵。当年战乱频繁,从军乃是万不得已才做的贱业,将领稍不留神,手底下的士卒就会卷了兵器和铺盖逃走。所以通常对前来应募吃饷的大头兵,都会在身上显眼位置刺上难以除掉的青纹,以避免他逃入民间,无法分辨。
二人既然选择了当兵搏富贵这条路,少不得就要遵从规矩。而在成名之后,原本都有机会将刺青用药石除掉。却又是却不约而同,选择了保留此物。只是一个则将脖颈处的纹身变成了麻雀,另外一个将手背上的纹身改成了金雕。
如今河东军攻占汴梁在即,马上做皇帝的人手背上趴着只金雕,马上做三公的人脖子上蹲在只家雀儿,着实有点儿不伦不类。所以刘知远才提议郭威将家雀儿用药石之力涂去,顺带着自己也一块儿将问题解决。免得留下话柄,被其他各镇节度讥笑是一群大头兵沐猴而冠。却不料郭威居然当场拒绝,并且说出了如此合情合理的一番话来!
“你个郭家雀儿,倒是不跟孤绕弯子!”沉吟数个呼吸之后,刘知远又摇头而笑。指了指左军都指挥使郭威,低声点评。
郭威笑了笑,正色补充:“末将说得乃是实话,昔日陈王胜曾经有云,‘王侯将相,宁有种乎?’主公和威出身贫贱又如何?最后成就却不比任何王孙公子来得差!留着这刺青,也好告诉全天下的大头兵,功名但在马上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