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4 诈作中计,顺势而为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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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轻松了点。
他脱过宋丹的衣服,知道她小时候胡闹,跳阳台把腿摔坏了,缝了四针,右腿外侧近胯骨处留了短短一线疤痕。所以宋丹从来不穿******,也不爱游泳,就是怕露疤。尉诩这傻逼,亲眼见证宋丹跳了阳台,却不知道宋丹留了旧伤,拿个假玩意来糊弄庄言,反而让庄言瞧出破绽,清楚了尉诩和宋丹关系进展到了哪一步。
尉诩在这方面取得的成绩显然不太理想,连这个疤都不知道,所以才弄巧成拙,被庄言瞧出破绽了。由此可见,这封信除了出现方式离奇古怪外,里面的内容也充斥了吹嘘和欺骗。
一股无名火蓦然蹿起来。庄言甚至惊奇,尉诩为了追求“足够强的刺激”,连这种手段都拿的出来。这段以假乱真的微拍电影如果流出去,宋丹绝对有口难辩,名誉就毁了。除了庄言能瞧出来是假的,别人绝对分不清黑白。
庄言平复呼吸,点了根烟,一边眯眼看着***,一边沉着地把烟灰弹在信纸上,思索自己该怎么办。
他决定学周瑜。诈作中计,诱出尉诩的下一步,然后冷眼看他的目的何在。
庄言不太相信尉诩的动机只是打击情敌。因为这厮平时高瞻远瞩,高贵冷艳,一撞上自己就炸毛急眼,恨不得活剥生吞。可见自己很碍事,非常碍事,并且碍了尉诩的大事儿。
他想知道,自己碍着尉诩什么大事儿了。因为庄言不仅想碍他的事儿,还想坏他的事儿。
所以庄言决定中招。
庄言把右腿盘在左膝上,抖着腿抽着烟,眯着眼睛,态度端正地观摩了45秒小电影。然后仔细回味自己以为那是宋丹时,第一时间的心理感受。
悲伤。
痛心。
不甘。
狂怒。
憎恨。
为什么我会这么在意?
就算知道里面的人并不是宋丹,我依旧怒不可遏,我想手撕了尉诩,这个恶毒的孙子,他毁了我们。
对,我应该手撕了他。
庄言睁开眼睛,手上已只剩下一截烧尽的烟头。他猜到尉诩希望自己做什么了。
“在狂怒中手撕了他。”
庄言觉得,这种任务目标简直深得我心,就像“酒店试睡员”“巧克力试吃员”一样,工作内容爽得上天啊!分分钟都能调动起主观能动性啊。
况且就算带薪停职,也不是没有挽回余地。袁世凯都下野种过菜呢,不照样卷土重来复辟帝制了。我凭本事吃饭,还怕停职?
于是庄言决定战术性满足尉诩的期望。为了表演的更逼真,庄言随手拧开了封存许久的威士忌,开始小口啜饮,期待恰到好处的酒精能给演技加分。
高浓度蒸馏烈酒像一线火焰流淌进胃里,刹那让庄言感受到了胃部的形状,继而温暖得发烫,让胃开始剧烈收缩,像被泰森打了肚子一拳。
酒精让他思维奔逸起来;庄言想起了柜子里的燕尾晚礼服,当即拍板,决定穿上礼服,参加晚会,然后态度端正、认真负责地把尉诩揍个天花乱坠。
既然这是尉诩想要的,那老子少不得慷慨大方一次,好好满足他了。
什么,禁足?开什么玩笑,男人的征途怎么可能被区区禁足令阻挡啊!
庄言换好笔挺修长的晚礼服,一身漆黑燕尾西装在镜子前标致挺拔,精致无暇。然后庄言刻意弄乱了头发,留着颓废的胡茬,对着镜子练习了几遍绝望不甘的眼神,才拎了威士忌,戴上手表,瞧了眼时间,还有半小时八点,晚会马上要开始了。
他瞧着威士忌,对着酒瓶笑道:“欧耶,今天晚上就看你的了。把那个孙子干得五彩缤纷吧。”
说完,一口牛饮,脸颊红透,痛快淋漓抹一口嘴,开门晃了出去。
桌上,笔记本电脑循环播放尉诩的得意之作,叫声绕梁,回荡不绝。(未完待续。)
PS: 因为有朋友说最近的风格比较压抑,所以不敢拖延,加班加点写了一万字赶紧更了,一直更新到轻松一点的部分,希望大家能够看得愉快一些。我以后会少写压抑的情节,多写一点欢乐搞笑的。真是抱歉,以后我会注意风格的!
头轻松了点。
他脱过宋丹的衣服,知道她小时候胡闹,跳阳台把腿摔坏了,缝了四针,右腿外侧近胯骨处留了短短一线疤痕。所以宋丹从来不穿******,也不爱游泳,就是怕露疤。尉诩这傻逼,亲眼见证宋丹跳了阳台,却不知道宋丹留了旧伤,拿个假玩意来糊弄庄言,反而让庄言瞧出破绽,清楚了尉诩和宋丹关系进展到了哪一步。
尉诩在这方面取得的成绩显然不太理想,连这个疤都不知道,所以才弄巧成拙,被庄言瞧出破绽了。由此可见,这封信除了出现方式离奇古怪外,里面的内容也充斥了吹嘘和欺骗。
一股无名火蓦然蹿起来。庄言甚至惊奇,尉诩为了追求“足够强的刺激”,连这种手段都拿的出来。这段以假乱真的微拍电影如果流出去,宋丹绝对有口难辩,名誉就毁了。除了庄言能瞧出来是假的,别人绝对分不清黑白。
庄言平复呼吸,点了根烟,一边眯眼看着***,一边沉着地把烟灰弹在信纸上,思索自己该怎么办。
他决定学周瑜。诈作中计,诱出尉诩的下一步,然后冷眼看他的目的何在。
庄言不太相信尉诩的动机只是打击情敌。因为这厮平时高瞻远瞩,高贵冷艳,一撞上自己就炸毛急眼,恨不得活剥生吞。可见自己很碍事,非常碍事,并且碍了尉诩的大事儿。
他想知道,自己碍着尉诩什么大事儿了。因为庄言不仅想碍他的事儿,还想坏他的事儿。
所以庄言决定中招。
庄言把右腿盘在左膝上,抖着腿抽着烟,眯着眼睛,态度端正地观摩了45秒小电影。然后仔细回味自己以为那是宋丹时,第一时间的心理感受。
悲伤。
痛心。
不甘。
狂怒。
憎恨。
为什么我会这么在意?
就算知道里面的人并不是宋丹,我依旧怒不可遏,我想手撕了尉诩,这个恶毒的孙子,他毁了我们。
对,我应该手撕了他。
庄言睁开眼睛,手上已只剩下一截烧尽的烟头。他猜到尉诩希望自己做什么了。
“在狂怒中手撕了他。”
庄言觉得,这种任务目标简直深得我心,就像“酒店试睡员”“巧克力试吃员”一样,工作内容爽得上天啊!分分钟都能调动起主观能动性啊。
况且就算带薪停职,也不是没有挽回余地。袁世凯都下野种过菜呢,不照样卷土重来复辟帝制了。我凭本事吃饭,还怕停职?
于是庄言决定战术性满足尉诩的期望。为了表演的更逼真,庄言随手拧开了封存许久的威士忌,开始小口啜饮,期待恰到好处的酒精能给演技加分。
高浓度蒸馏烈酒像一线火焰流淌进胃里,刹那让庄言感受到了胃部的形状,继而温暖得发烫,让胃开始剧烈收缩,像被泰森打了肚子一拳。
酒精让他思维奔逸起来;庄言想起了柜子里的燕尾晚礼服,当即拍板,决定穿上礼服,参加晚会,然后态度端正、认真负责地把尉诩揍个天花乱坠。
既然这是尉诩想要的,那老子少不得慷慨大方一次,好好满足他了。
什么,禁足?开什么玩笑,男人的征途怎么可能被区区禁足令阻挡啊!
庄言换好笔挺修长的晚礼服,一身漆黑燕尾西装在镜子前标致挺拔,精致无暇。然后庄言刻意弄乱了头发,留着颓废的胡茬,对着镜子练习了几遍绝望不甘的眼神,才拎了威士忌,戴上手表,瞧了眼时间,还有半小时八点,晚会马上要开始了。
他瞧着威士忌,对着酒瓶笑道:“欧耶,今天晚上就看你的了。把那个孙子干得五彩缤纷吧。”
说完,一口牛饮,脸颊红透,痛快淋漓抹一口嘴,开门晃了出去。
桌上,笔记本电脑循环播放尉诩的得意之作,叫声绕梁,回荡不绝。(未完待续。)
PS: 因为有朋友说最近的风格比较压抑,所以不敢拖延,加班加点写了一万字赶紧更了,一直更新到轻松一点的部分,希望大家能够看得愉快一些。我以后会少写压抑的情节,多写一点欢乐搞笑的。真是抱歉,以后我会注意风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