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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元前520年的夜空,一颗将星,开始闪耀着它璀璨的紫色光辉,划过虚空。
十年过后……
晋国帝都,金陵城内。
刚过五更天,不少贩卖早点的小商贩,已经挑着扁担走上街头,稍有些本钱的,也把摊子支了起来,就着晨风和着面团,把一个个小笼包子放入竹笼内,蒸腾起阵阵鲜美的气息。
初春的风轻轻拂过,将这阵气息带入了四通八达的大街小巷,当它开始弥漫时,这座热闹的城市也渐渐苏醒起来。
生意人总是起得最早的,米铺、布料坊、客栈、酒家等等,皆已开门迎客,远道而来的盐商,将稍宽敞些的街道霸占,卖艺的武师们只能另寻他处;要赶工的百姓也早早出门,开始帮衬小吃店的生意,调皮的学童则被爹娘扯着耳朵,不得不抱着昨天写好的功课,被拉出了家门,赶往学堂。
只有乐坊和青楼大门紧闭,此刻,正是他们歇息的时候,只有到了夜晚,才会热闹起来。
宫城之内,御林军的将士们彻夜不停巡视其中,各个腰杆挺拔,硬气如松。恢弘的金銮殿,奢华程度竟能与王朝首府洛阳帝宫媲美,大理石打造的台阶,四爪金龙的栈道,沉木铺地的礼堂,无一不在展示其主人的身份高贵。
也只有实力最强劲的侯国晋,有资本打造这样的宫殿;也只有拥有这实力的晋国国君,有底气给自己使用这样的配置。
而金陵城的守护神,晋国国君的最强实力,此刻正骑着快马,飞奔冲出了刚刚打开的城门。
紧跟其后的,还有一性情飞扬的少年。
不多时,两人便来到了金陵城外七十里处的密林间。
“父帅,咱们这一大清早就来猎场围猎,若是公孙伯伯去到府里见不到人招呼,那岂不是怠慢了吗?而且,我们来就算了,你怎把晴儿妹妹也带来了?她又不谙弓马,只能添乱。”
说话的人,是时年十二岁的李家少公子,也是唯一的少主,李牧。其父李景武,位任晋国赤羽军总兵,深受晋国当朝国君倚重,三年前,李景武在绝尘坡以两万兵马,面对的齐楚两国合围而来的十万大军,凭一己神武和谋略弥补兵马人数的劣势,大胜而归。自此之后,其威名在乱世六国间可谓家喻户晓,而晋国的百姓,也因为有这位神勇无比的李大将军保家卫国,安心不已。
而有着这样的一位父亲,出身将门的李牧,年少轻狂,性情飞扬,纵然是孩童年龄,一脸稚嫩,却已经跟随其父李景武习得一身好武艺,胯下骏马,也是他自己亲自降服而来。李景武也从不避讳带他穿梭于沙场之中,多得李景武的悉心栽培,门下的将领们,对这位少年将军无一不服。
“哈哈哈!牧儿啊,为父会想不到这件事吗?放心吧,你公孙伯伯之前就差人来说过了,他午后方到,不碍事。来,为父今日便要好好跟你比试比试,你可别枉费了为父,特地送你一把那么好的双弦弓啊。至于你妹妹,她在府里闷不住,想要跟来,为父有何办法?我已经差人带她去别处游玩了,不会扫了你我兴致的”
李牧爽朗一笑,沾沾自喜道:“好啊!但是父帅如果输了,可不能说我欺负你老啊!驾!”
说完,李牧一甩缰绳,先一步飞奔而去。
“哎?你这孩子!”
李景武只得无奈一笑。
李牧骑着骏马,深入了树林之中,一只锋利的箭矢已经搭在了弓弦之上,眼观六路,耳听八方,仔细探听着周围的风吹草动,不放过任何猎物存在的踪迹。
左侧,数丈之外的灌木丛间,一阵悸动。
李牧的视线并不在这一方向,但这细微至极的声响,并没有逃过他的耳朵。下一秒,双弦弓便被拉满,李牧三指松开的一瞬之间,箭矢也向着传来动静的那个方向飞刺而去。
凭借经验,李牧确信,不管那是什么,自己都已经逮到他了。
随行的护卫也赶了过来,远远地便喊道:“少主!可有抓到些什么好东西吗?”
“可能是只野兔吧。”
李牧翻身下马,抽出匕首向着箭矢狩猎的方向大步流星而去。
拨开杂草灌木,确如李牧所想,的确就是一只野兔。此刻它已经被箭矢洞穿了身体,死死钉在地上。
李牧见状,不禁大喜:“好啊,一来就有收获了。”
“啊!!!痛!!!痛!!!”
冷不丁地,远处突然传来了女童的呼救声。
李牧霎时一惊,这声音,怎会如此耳熟?
旁边的护卫们也是同样反应,纷纷惊愕道:“少主!莫不是小姐出事了,今早小姐就以采药为由,叫了两个人跟着,比我等更早出了门。”
李景武作为晋国的王牌将领,常年在首府金陵城中坐阵,自然在百姓眼中无人不知无人不晓。而他膝下一子一女,李牧与李戀晴,都像极了李景武,皆是性情飞扬,直率爽朗。
李牧作为男儿,自然是被李景武寄予厚望,授予武艺,期望他日后也能像自己一样,尽忠报国;但李戀晴却是让她的父亲格外头疼,因其是女儿身,李景武执意不授予其武艺,但李戀晴活泼好动的性子,又让她无法安安静静地去学习女红琴瑟之类的女子技艺,那周身无处可使的活力,让她在家中没少闯祸,不是打破花瓶就是扯烂竹简,走上街还会去追百姓家里的猫狗,平日里李牧总是少不了... -->>
公元前520年的夜空,一颗将星,开始闪耀着它璀璨的紫色光辉,划过虚空。
十年过后……
晋国帝都,金陵城内。
刚过五更天,不少贩卖早点的小商贩,已经挑着扁担走上街头,稍有些本钱的,也把摊子支了起来,就着晨风和着面团,把一个个小笼包子放入竹笼内,蒸腾起阵阵鲜美的气息。
初春的风轻轻拂过,将这阵气息带入了四通八达的大街小巷,当它开始弥漫时,这座热闹的城市也渐渐苏醒起来。
生意人总是起得最早的,米铺、布料坊、客栈、酒家等等,皆已开门迎客,远道而来的盐商,将稍宽敞些的街道霸占,卖艺的武师们只能另寻他处;要赶工的百姓也早早出门,开始帮衬小吃店的生意,调皮的学童则被爹娘扯着耳朵,不得不抱着昨天写好的功课,被拉出了家门,赶往学堂。
只有乐坊和青楼大门紧闭,此刻,正是他们歇息的时候,只有到了夜晚,才会热闹起来。
宫城之内,御林军的将士们彻夜不停巡视其中,各个腰杆挺拔,硬气如松。恢弘的金銮殿,奢华程度竟能与王朝首府洛阳帝宫媲美,大理石打造的台阶,四爪金龙的栈道,沉木铺地的礼堂,无一不在展示其主人的身份高贵。
也只有实力最强劲的侯国晋,有资本打造这样的宫殿;也只有拥有这实力的晋国国君,有底气给自己使用这样的配置。
而金陵城的守护神,晋国国君的最强实力,此刻正骑着快马,飞奔冲出了刚刚打开的城门。
紧跟其后的,还有一性情飞扬的少年。
不多时,两人便来到了金陵城外七十里处的密林间。
“父帅,咱们这一大清早就来猎场围猎,若是公孙伯伯去到府里见不到人招呼,那岂不是怠慢了吗?而且,我们来就算了,你怎把晴儿妹妹也带来了?她又不谙弓马,只能添乱。”
说话的人,是时年十二岁的李家少公子,也是唯一的少主,李牧。其父李景武,位任晋国赤羽军总兵,深受晋国当朝国君倚重,三年前,李景武在绝尘坡以两万兵马,面对的齐楚两国合围而来的十万大军,凭一己神武和谋略弥补兵马人数的劣势,大胜而归。自此之后,其威名在乱世六国间可谓家喻户晓,而晋国的百姓,也因为有这位神勇无比的李大将军保家卫国,安心不已。
而有着这样的一位父亲,出身将门的李牧,年少轻狂,性情飞扬,纵然是孩童年龄,一脸稚嫩,却已经跟随其父李景武习得一身好武艺,胯下骏马,也是他自己亲自降服而来。李景武也从不避讳带他穿梭于沙场之中,多得李景武的悉心栽培,门下的将领们,对这位少年将军无一不服。
“哈哈哈!牧儿啊,为父会想不到这件事吗?放心吧,你公孙伯伯之前就差人来说过了,他午后方到,不碍事。来,为父今日便要好好跟你比试比试,你可别枉费了为父,特地送你一把那么好的双弦弓啊。至于你妹妹,她在府里闷不住,想要跟来,为父有何办法?我已经差人带她去别处游玩了,不会扫了你我兴致的”
李牧爽朗一笑,沾沾自喜道:“好啊!但是父帅如果输了,可不能说我欺负你老啊!驾!”
说完,李牧一甩缰绳,先一步飞奔而去。
“哎?你这孩子!”
李景武只得无奈一笑。
李牧骑着骏马,深入了树林之中,一只锋利的箭矢已经搭在了弓弦之上,眼观六路,耳听八方,仔细探听着周围的风吹草动,不放过任何猎物存在的踪迹。
左侧,数丈之外的灌木丛间,一阵悸动。
李牧的视线并不在这一方向,但这细微至极的声响,并没有逃过他的耳朵。下一秒,双弦弓便被拉满,李牧三指松开的一瞬之间,箭矢也向着传来动静的那个方向飞刺而去。
凭借经验,李牧确信,不管那是什么,自己都已经逮到他了。
随行的护卫也赶了过来,远远地便喊道:“少主!可有抓到些什么好东西吗?”
“可能是只野兔吧。”
李牧翻身下马,抽出匕首向着箭矢狩猎的方向大步流星而去。
拨开杂草灌木,确如李牧所想,的确就是一只野兔。此刻它已经被箭矢洞穿了身体,死死钉在地上。
李牧见状,不禁大喜:“好啊,一来就有收获了。”
“啊!!!痛!!!痛!!!”
冷不丁地,远处突然传来了女童的呼救声。
李牧霎时一惊,这声音,怎会如此耳熟?
旁边的护卫们也是同样反应,纷纷惊愕道:“少主!莫不是小姐出事了,今早小姐就以采药为由,叫了两个人跟着,比我等更早出了门。”
李景武作为晋国的王牌将领,常年在首府金陵城中坐阵,自然在百姓眼中无人不知无人不晓。而他膝下一子一女,李牧与李戀晴,都像极了李景武,皆是性情飞扬,直率爽朗。
李牧作为男儿,自然是被李景武寄予厚望,授予武艺,期望他日后也能像自己一样,尽忠报国;但李戀晴却是让她的父亲格外头疼,因其是女儿身,李景武执意不授予其武艺,但李戀晴活泼好动的性子,又让她无法安安静静地去学习女红琴瑟之类的女子技艺,那周身无处可使的活力,让她在家中没少闯祸,不是打破花瓶就是扯烂竹简,走上街还会去追百姓家里的猫狗,平日里李牧总是少不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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