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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罗曼丽
大一的课程都是必修课,所以一个中班的同学,每天的课程安排都基本一样。(小说手打小说)只有英语课例外。
不知道别的大学怎样,医大的英语课分班就独具特色。它是打乱了院系专业,将全校同级的学生随意组合,而分成若干小班。不过在刚入校的时候,学校组织新生进行了一次英语摸底测验,成绩并没有公布。只是,成绩最好的人都分入了少数几个外教任课的英语班,剩下的学生就随机分班,自然就由国产的英语教师带了。
林芳华因为早知道这种分班情况,在高考后的暑假也一直在学英语。所以摸底测验时,她自我感觉还行。这次分班果然被分到了外教班。不过也有点不好的就是,一个班都不过三四个人能分到外教班,而她所在的这个班里刚好并没有三班的同学,也就是班里的同学没有熟人。而宿舍里的其他姐妹,往往在自己的英语班中都有五六个同班同学。不过这也不是什么大问题,毕竟大学英语要上两年,在一个才二十多人的小班里,到最后大家怎么着也都成熟人了。
带教的老外是个美国来的五十多岁的老头,让大家直接称呼他的名字史蒂夫。人还是风度翩翩的,但头发都花白了,还有点地中海了。他上课是全英语教学,只是偶尔开玩笑时会冒几句带本地方言口音的汉语,那的确是很有“笑果”的。
老实说,林芳华的词汇量、阅读能力还是不错的。她前世从大学毕业后也一直没有放弃英语,还考过两次研究生,每次英语都过了60分,只是专业课基础拉下了或者因为其他因素没上成。但是,她的英语听力就很马虎了,而口语是完全张不开口,也就是中国学生典型的“哑巴英语”毕竟芳华只是普通子弟校毕业的,英语老师的素质不及重点中学的名师,所以从一开始学习英语时就没打好底子。而且后来工作后也只用到英文读写能力,听说能力是用不上的,也就成了她的弱项。
这一次,林芳华想上外教班,也是冲着提高自己听力和口语能力去的。
一开始上课真是挺困难的。史蒂夫虽然说的较慢,但毕竟全是英语,林芳华听起来很是吃力。十句话可能只听懂一两句,运气好还能多猜对两句。有时候,史蒂夫讲笑话,别的学生会心大笑,芳华却一脸茫然。老外提问,芳华也是答的磕磕巴巴,很是局促,这让她在英语课上也一直保持了高度紧张。芳华自重生以来一直顺风顺水的生活遭到了极大的挑战。
如果是在中国老师教的班上课,也许会感觉轻松很多。像同寝室的周玉、王菊也是笔试不错、但听力和口语不行的学生,但她们上英语课都没有太多的不适应。大学英语老师虽然是比中学老师在上课时讲英语的时候大大增多了,但他们还是很明白国情,仍然是双语讲课。所以,大家并不觉吃力。
尽管也羡慕她们的轻松,但林芳华还是暗暗鼓励着自己,不放弃。
刚好,林爸十月中旬去广州参加秋交会,芳华央求爸爸给自己买了个索尼的微型录音机和100盘专用的录音磁带。于是,她就可以每次上课录下史蒂夫的话,并在课后反复听,搞懂每句话。特别是每晚临睡前,她都戴着耳机听着英语入睡。有时候,梦中似乎都还像在看电影般一样看到听到有人说英语。有次,睡在她下铺的杨茜半夜起来上厕所,还听见了她用英语说着梦话。
芳华这样辛苦地坚持下来,果然渐渐见到了成效。上课一个多月后,芳华的听力就有了很大进步,听课渐渐没什么问题了。课堂上的会话答问还是有点紧张结巴,但比一开始已经好多了。
有一次,芳华被老外抽起来读了一段课文。完毕后,史蒂夫夸赞了一句verygood。而坐在芳华前面的一个女生,也转过身来冲她比了一下大拇指,轻轻用中文说:“发音很标准呢!”
这个女生叫做罗曼丽,药学系的,是班里的名人,恐怕班里的每个人最先认识和记住的人就是她。
原因很简单,她太漂亮了。就算林芳华这样在后世发达的资讯轰炸下,见过那么多影视明星、模特美女的人,一见之下也惊为天人。
当她第一次走进教室时,本来还有些喧闹的教室一下子鸦雀无声,时光都仿佛停滞了几秒,大家如看电影慢动作般,看着这个女生一直到她坐到座位上才回过神,纷纷继续刚才的说话,但都有点心不在焉了。至于后面进来的学生,都在看到罗曼丽时微微一愣,特别是男生往往放慢脚步,轻轻从她身边经过,眼睛都还在不断地偷偷瞄着她。
不必形容她的五官,因为美到一定程度的美人,五官都会有些相似。... -->>
十七、罗曼丽
大一的课程都是必修课,所以一个中班的同学,每天的课程安排都基本一样。(小说手打小说)只有英语课例外。
不知道别的大学怎样,医大的英语课分班就独具特色。它是打乱了院系专业,将全校同级的学生随意组合,而分成若干小班。不过在刚入校的时候,学校组织新生进行了一次英语摸底测验,成绩并没有公布。只是,成绩最好的人都分入了少数几个外教任课的英语班,剩下的学生就随机分班,自然就由国产的英语教师带了。
林芳华因为早知道这种分班情况,在高考后的暑假也一直在学英语。所以摸底测验时,她自我感觉还行。这次分班果然被分到了外教班。不过也有点不好的就是,一个班都不过三四个人能分到外教班,而她所在的这个班里刚好并没有三班的同学,也就是班里的同学没有熟人。而宿舍里的其他姐妹,往往在自己的英语班中都有五六个同班同学。不过这也不是什么大问题,毕竟大学英语要上两年,在一个才二十多人的小班里,到最后大家怎么着也都成熟人了。
带教的老外是个美国来的五十多岁的老头,让大家直接称呼他的名字史蒂夫。人还是风度翩翩的,但头发都花白了,还有点地中海了。他上课是全英语教学,只是偶尔开玩笑时会冒几句带本地方言口音的汉语,那的确是很有“笑果”的。
老实说,林芳华的词汇量、阅读能力还是不错的。她前世从大学毕业后也一直没有放弃英语,还考过两次研究生,每次英语都过了60分,只是专业课基础拉下了或者因为其他因素没上成。但是,她的英语听力就很马虎了,而口语是完全张不开口,也就是中国学生典型的“哑巴英语”毕竟芳华只是普通子弟校毕业的,英语老师的素质不及重点中学的名师,所以从一开始学习英语时就没打好底子。而且后来工作后也只用到英文读写能力,听说能力是用不上的,也就成了她的弱项。
这一次,林芳华想上外教班,也是冲着提高自己听力和口语能力去的。
一开始上课真是挺困难的。史蒂夫虽然说的较慢,但毕竟全是英语,林芳华听起来很是吃力。十句话可能只听懂一两句,运气好还能多猜对两句。有时候,史蒂夫讲笑话,别的学生会心大笑,芳华却一脸茫然。老外提问,芳华也是答的磕磕巴巴,很是局促,这让她在英语课上也一直保持了高度紧张。芳华自重生以来一直顺风顺水的生活遭到了极大的挑战。
如果是在中国老师教的班上课,也许会感觉轻松很多。像同寝室的周玉、王菊也是笔试不错、但听力和口语不行的学生,但她们上英语课都没有太多的不适应。大学英语老师虽然是比中学老师在上课时讲英语的时候大大增多了,但他们还是很明白国情,仍然是双语讲课。所以,大家并不觉吃力。
尽管也羡慕她们的轻松,但林芳华还是暗暗鼓励着自己,不放弃。
刚好,林爸十月中旬去广州参加秋交会,芳华央求爸爸给自己买了个索尼的微型录音机和100盘专用的录音磁带。于是,她就可以每次上课录下史蒂夫的话,并在课后反复听,搞懂每句话。特别是每晚临睡前,她都戴着耳机听着英语入睡。有时候,梦中似乎都还像在看电影般一样看到听到有人说英语。有次,睡在她下铺的杨茜半夜起来上厕所,还听见了她用英语说着梦话。
芳华这样辛苦地坚持下来,果然渐渐见到了成效。上课一个多月后,芳华的听力就有了很大进步,听课渐渐没什么问题了。课堂上的会话答问还是有点紧张结巴,但比一开始已经好多了。
有一次,芳华被老外抽起来读了一段课文。完毕后,史蒂夫夸赞了一句verygood。而坐在芳华前面的一个女生,也转过身来冲她比了一下大拇指,轻轻用中文说:“发音很标准呢!”
这个女生叫做罗曼丽,药学系的,是班里的名人,恐怕班里的每个人最先认识和记住的人就是她。
原因很简单,她太漂亮了。就算林芳华这样在后世发达的资讯轰炸下,见过那么多影视明星、模特美女的人,一见之下也惊为天人。
当她第一次走进教室时,本来还有些喧闹的教室一下子鸦雀无声,时光都仿佛停滞了几秒,大家如看电影慢动作般,看着这个女生一直到她坐到座位上才回过神,纷纷继续刚才的说话,但都有点心不在焉了。至于后面进来的学生,都在看到罗曼丽时微微一愣,特别是男生往往放慢脚步,轻轻从她身边经过,眼睛都还在不断地偷偷瞄着她。
不必形容她的五官,因为美到一定程度的美人,五官都会有些相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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