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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sp;显然那球型恶魔的防御比铁块还要好,一剑下去腥血飞溅,那恶魔哀鸣一声,竟没有被一剑斩成两段。
它的外壳开裂,露出暗藏其中的真面目,只见两扇半球型的甲壳下,是一索如粘液般恶心的庞大躯体,顶端有着两条近五米长的触须,挥动间风声烈烈,随便一抽,便將两个重步兵连人带盾抽上半空,显然力量不凡。
只是兰德斯没有工夫看戏了,他的麻烦已经上门。
来袭的两人只是五级战士,看装束,他们也许是克蓝索顿的家族骑士,不过以兰德斯现下的实力,这种程度的敌人并不放在他的眼里。
麻烦的是,若是被对方发现,则那名霸剑士,也许將会是兰德斯生命的终结。
心念电转,兰德斯乖乖的溜下树,向着远离战场的方向跑去。他的速度并不快,步子笨重,果然身后那名霸剑士便不再多看他一眼,专心应付起那奇怪的恶魔来这些,全是兰德斯以头顶的目虫看到的。
成功。
示敌以弱,有时候的确是很实用的战术,速度即慢,脚步沉重,这样的人肯定不会是强大的战士,即使是力量型的战士,也不会在全身无甲的时候还跑得这样无力,相反,他们的脚步会因为平时的重压有着更大的爆发力,步子相反会显得比常人轻快。
施法者?看兰德斯的样子,谁会相信他会是施法者。至于游荡者,若是跑得这样慢,直接就可以去自杀了。
于是,两名五阶的家族骑士,无论怎么轻敌也足以干掉这样的对手吧。
可惜,这位霸剑士先生并不了解兰德斯,他不知道这个少年有多奇怪。
危险的奇怪。
眼看着脱离了霸剑士的视野之外,兰德斯急停转身,原本笨重的步法猝然间轻快无比,右手一伸一缩,便將身后最近的那名骑士正要挥出的长剑劈手夺过。
蜘蛛擒杀,纯熟度max。
一抓,一夺,骑士连发怔的时间都没有,便被自己的长剑当胸刺入。精致的锁甲也有缝隙,在千里镜的观察下,兰德斯很容易就看到了锁甲甲片间的线隙,这一剑刺断连结甲片的牛皮索,顺势挤开甲片直扎入锁甲内的衬甲直插心脏,竟是一击毙命。
另一名骑士完全呆住了。
怎么可能刚刚明明还是个年轻的,没有实力的见习战士,突然间怎么就由小猫变成狮子了?
不,不是狮子,是猎豹,那种速度,那种一击致命的啮咬,是猎豹!
“ 我很久没有被人追得这么狼狈了。在我杀你之前,骑士先生,我能有幸听到您的名字与家族吗?”
“克蓝索顿家族骑士,卡鲁?利遏普。”那名骑士下意识的答道。
“好的利遏普先生。死吧。”
兰德斯的声音很轻柔,出手却迅疾凶厉,双剑相交,兰德斯毫不犹豫弃剑进身,一个冲步便跳到骑士面前,几乎和他贴在一起。
蜘蛛擒杀!兰德斯现在几乎只靠这一招吃饭了。
骑士被兰德斯拉得一个踉跄,又被其人在身后一推,登时仆倒在地。兰德斯不慌不忙一脚踏住骑士的后心,一拳砸在他的头盔上。
拳头当然不会比铁盔硬,不过头盔是没有衬甲的,冲击的力量顺着颅骨直达大脑,马上让骑士昏死过去。
兰德斯剥下骑士的行头,穿戴好,抓起他的剑便这样走出树林。至于两名骑士的下场,呃,自然是被吃掉灵魂之后再拿去喂魔族了。
全覆式头盔影响视线,所以有钱的贵族骑士可能会在头盔上增加一个小魔法以增加视野,但兰德斯不需要,他有三只目虫和一只千里镜,这四个造魔的组合,足以让兰德斯在各种场合都有着鹰一般的锐眼。
兰德斯觉得还缺点什么,但一时之间,他也没想出要如何改进。
戴着全覆式头盔,身披板金铠的兰德斯,看起来相当的粗壮,幸好兰德斯本身力量就不弱,穿着这一身三十公斤的重铠仍然行动自如,虽然装甲与身体间仍然有空隙,显得有些晃荡,然而不仔细看并不容易看出来这一点。
板金铠是非常专业的盔甲,通常有一件由缝格的棉布软甲作衬甲,其上还套着一层薄薄的锁子甲缓冲,最外层才是由金属板以特殊工艺组合而成的全身盔甲。这样一身盔甲,即使没有任何魔法赋魔也有着让中产之家破产的高昂价格。像兰德斯身上这一身属于家族骑士,并不算十分精致板金铠,市面上价值十四个金币。
那柄寒光闪闪的长剑,只值半个金币而已。
见身穿板金铠的兰德斯从树林中走出,克蓝索顿的人似乎并没有怀疑,他们继续向着面前的恶魔奋力挥刀。
兰德斯一边装模作样的挥动长剑,在前哨魔中间闪避,挥击,暗藏于头盔的千里镜和空中飞舞的小目虫则在观察着周围
普通的战斗已经无法吸引兰德斯的兴趣了,他的大多数注意都放在了那名霸剑士身上。
“于吾剑下,众生平等。”霸剑士神情穆肃,一字一顿的说道“我坚信,灼热的灵魂指引手中之剑,锋芒所向,必无斩不开之盾,切不碎之甲。以热情之神尊讳起誓,必杀敌!”
每说一字,那柄沉重的大剑锋刃上的光华便亮一分,当说到必杀敌之时,那柄沉重修长的巨剑已然如太阳般耀眼了。
一剑之威,便是一座小山也仿佛要被一切两段,那是何等的声威。
那只恶魔发出震耳的嘶鸣声,它奋力收起两扇沉重厚实的甲板,想要抵挡对手的巨剑,然而在那巨剑如烈日般的光芒挥过下,这坚如城墙的防御竟被一切两断。
“果然,是我无法战胜之敌。”兰德斯叹气道。
bsp;显然那球型恶魔的防御比铁块还要好,一剑下去腥血飞溅,那恶魔哀鸣一声,竟没有被一剑斩成两段。
它的外壳开裂,露出暗藏其中的真面目,只见两扇半球型的甲壳下,是一索如粘液般恶心的庞大躯体,顶端有着两条近五米长的触须,挥动间风声烈烈,随便一抽,便將两个重步兵连人带盾抽上半空,显然力量不凡。
只是兰德斯没有工夫看戏了,他的麻烦已经上门。
来袭的两人只是五级战士,看装束,他们也许是克蓝索顿的家族骑士,不过以兰德斯现下的实力,这种程度的敌人并不放在他的眼里。
麻烦的是,若是被对方发现,则那名霸剑士,也许將会是兰德斯生命的终结。
心念电转,兰德斯乖乖的溜下树,向着远离战场的方向跑去。他的速度并不快,步子笨重,果然身后那名霸剑士便不再多看他一眼,专心应付起那奇怪的恶魔来这些,全是兰德斯以头顶的目虫看到的。
成功。
示敌以弱,有时候的确是很实用的战术,速度即慢,脚步沉重,这样的人肯定不会是强大的战士,即使是力量型的战士,也不会在全身无甲的时候还跑得这样无力,相反,他们的脚步会因为平时的重压有着更大的爆发力,步子相反会显得比常人轻快。
施法者?看兰德斯的样子,谁会相信他会是施法者。至于游荡者,若是跑得这样慢,直接就可以去自杀了。
于是,两名五阶的家族骑士,无论怎么轻敌也足以干掉这样的对手吧。
可惜,这位霸剑士先生并不了解兰德斯,他不知道这个少年有多奇怪。
危险的奇怪。
眼看着脱离了霸剑士的视野之外,兰德斯急停转身,原本笨重的步法猝然间轻快无比,右手一伸一缩,便將身后最近的那名骑士正要挥出的长剑劈手夺过。
蜘蛛擒杀,纯熟度max。
一抓,一夺,骑士连发怔的时间都没有,便被自己的长剑当胸刺入。精致的锁甲也有缝隙,在千里镜的观察下,兰德斯很容易就看到了锁甲甲片间的线隙,这一剑刺断连结甲片的牛皮索,顺势挤开甲片直扎入锁甲内的衬甲直插心脏,竟是一击毙命。
另一名骑士完全呆住了。
怎么可能刚刚明明还是个年轻的,没有实力的见习战士,突然间怎么就由小猫变成狮子了?
不,不是狮子,是猎豹,那种速度,那种一击致命的啮咬,是猎豹!
“ 我很久没有被人追得这么狼狈了。在我杀你之前,骑士先生,我能有幸听到您的名字与家族吗?”
“克蓝索顿家族骑士,卡鲁?利遏普。”那名骑士下意识的答道。
“好的利遏普先生。死吧。”
兰德斯的声音很轻柔,出手却迅疾凶厉,双剑相交,兰德斯毫不犹豫弃剑进身,一个冲步便跳到骑士面前,几乎和他贴在一起。
蜘蛛擒杀!兰德斯现在几乎只靠这一招吃饭了。
骑士被兰德斯拉得一个踉跄,又被其人在身后一推,登时仆倒在地。兰德斯不慌不忙一脚踏住骑士的后心,一拳砸在他的头盔上。
拳头当然不会比铁盔硬,不过头盔是没有衬甲的,冲击的力量顺着颅骨直达大脑,马上让骑士昏死过去。
兰德斯剥下骑士的行头,穿戴好,抓起他的剑便这样走出树林。至于两名骑士的下场,呃,自然是被吃掉灵魂之后再拿去喂魔族了。
全覆式头盔影响视线,所以有钱的贵族骑士可能会在头盔上增加一个小魔法以增加视野,但兰德斯不需要,他有三只目虫和一只千里镜,这四个造魔的组合,足以让兰德斯在各种场合都有着鹰一般的锐眼。
兰德斯觉得还缺点什么,但一时之间,他也没想出要如何改进。
戴着全覆式头盔,身披板金铠的兰德斯,看起来相当的粗壮,幸好兰德斯本身力量就不弱,穿着这一身三十公斤的重铠仍然行动自如,虽然装甲与身体间仍然有空隙,显得有些晃荡,然而不仔细看并不容易看出来这一点。
板金铠是非常专业的盔甲,通常有一件由缝格的棉布软甲作衬甲,其上还套着一层薄薄的锁子甲缓冲,最外层才是由金属板以特殊工艺组合而成的全身盔甲。这样一身盔甲,即使没有任何魔法赋魔也有着让中产之家破产的高昂价格。像兰德斯身上这一身属于家族骑士,并不算十分精致板金铠,市面上价值十四个金币。
那柄寒光闪闪的长剑,只值半个金币而已。
见身穿板金铠的兰德斯从树林中走出,克蓝索顿的人似乎并没有怀疑,他们继续向着面前的恶魔奋力挥刀。
兰德斯一边装模作样的挥动长剑,在前哨魔中间闪避,挥击,暗藏于头盔的千里镜和空中飞舞的小目虫则在观察着周围
普通的战斗已经无法吸引兰德斯的兴趣了,他的大多数注意都放在了那名霸剑士身上。
“于吾剑下,众生平等。”霸剑士神情穆肃,一字一顿的说道“我坚信,灼热的灵魂指引手中之剑,锋芒所向,必无斩不开之盾,切不碎之甲。以热情之神尊讳起誓,必杀敌!”
每说一字,那柄沉重的大剑锋刃上的光华便亮一分,当说到必杀敌之时,那柄沉重修长的巨剑已然如太阳般耀眼了。
一剑之威,便是一座小山也仿佛要被一切两段,那是何等的声威。
那只恶魔发出震耳的嘶鸣声,它奋力收起两扇沉重厚实的甲板,想要抵挡对手的巨剑,然而在那巨剑如烈日般的光芒挥过下,这坚如城墙的防御竟被一切两断。
“果然,是我无法战胜之敌。”兰德斯叹气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