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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白白胖胖的十岁“小妹仔”吗?他还找得到拿着扫把打小妹仔屁股的老娘吗?二十多年已经过去。时间永远不能回溯。即使老娘、小妹仔还活在人间,她们已经不是当年的老娘和小妹仔,永远不能再符合凝固珍藏王雄心底的影像。所以,他是无论如何找不到他们的了。
为了加强暗示这一点,作者让王雄的尸体“被潮水冲到了岩石缝中,夹在那里,始终没有漂走”也就是说,作者以王雄尸体夹在石缝,没能漂向大陆的具体事实,来象征他无法找到亲人,来暗示由于时光不能逆流,他根本没法子寻得他的理想。既然无法找到当年的小妹仔,王雄那依然不肯屈服的“灵魂”就又回到丽儿家的花园,天天夜里浇杜鹃花,呕心沥血,继续卫护丽儿还没失去的“童真”我们注意到,叙述者去认尸时,王雄的尸体已腐坏不堪,只有他的手掌出奇地没有变形。作者以此暗示,王雄虽然身死,灵魂仍不屈服,既抓不回小妹仔,他还要用他那双“巨掌”灌溉杜鹃花呢!
我已提到,我们读者可从这篇小说的客观叙述,处处拾得叙述者本人没有体会到的神秘含义,而听到作者的弦外之音。这个戏剧故事的结尾,便是一个好例子。篇尾二段,写的是王雄自杀约一年后的情景。丽儿的母亲,自从家里发生“那桩不吉利的事情”就失去健康,夜夜失眠。她悄悄对叙述者说:
“天天夜里,我都听见有人在园子里浇水的声音。”
对此,我们这个大专毕业的年轻叙述者,当然有十分理性的,合乎逻辑的解释:“母亲说过,舅妈是个神经极衰弱的女人,一辈子专爱讲鬼话。”然而,读者读到此,又紧接着看到满园杜鹃花异样盛开的情形,就会隐约觉出作者另有含义,事情并不似叙述者的解说那样简单,那样能够理喻。事实上,这里“魂兮归来”的暗示,早在小说开端就有了准备。在全文第二段,叙述者就说过:
王雄之死,引起了舅妈家一阵骚动。舅妈当晚便在花园里烧了一大叠纸钱,一边烧,一边蹲在地上念念喃喃讲了一大堆安魂的话。
先是舅妈在花园里烧纸钱“安魂”于是灵魂归来,安定在花园,卫护丽儿的童真。前面后面,很巧妙地相对呼应。另有一点很值一提,即有关杜鹃的一则古代神话:按说文,古蜀王,望帝(杜宇)淫其相妻,惭,亡去,化为杜鹃鸟。春天来时,杜鹃哀鸣泣血,其血化为杜鹃花。白先勇显然取用这一典故,将其神秘含义揉入小说内,暗示王雄和杜宇一般,由于“情”的执着而魂兮归来。又,根据辞海,杜鹃(鸟)“鸣声凄厉,能动旅客归思,故亦称思归、催归”这和王雄的“怀乡的哀愁”也暗中吻合。
作者这一类的“弦外之音”此起彼落,在全篇小说里回旋颤荡,等待知音者之聆听品赏。例子不胜枚举。丽儿考上中学后,头一天准备上学,穿上一身笔挺的童军制服,神气十足“顷刻间,她好像长大了许多似的,俨然是一副中学生的派头了”王雄推三轮车出来,一眼看到她“好像猛吃了一惊似的,呆望着丽儿,半晌都说不出话来”必须等到丽儿“猛推了一把”他才走动,可见他发呆的程度。这里,叙述者的意思,不过是说丽儿的模样和平日不同,使王雄吃了一惊。然而细心的读者会感觉到,王雄这种可以说是“震惊”的反应,并不是丽儿打扮和平日不同这么一件小事,可以刺激引起的。初读时,我们不易领会,但再读三读时,我们就会了解,王雄之所以猛吃一惊,是他猛然之间发现丽儿长大,突然她不再能十分符合凝固在他心中的“小妹仔”的影像了。果然不久她真的开始摆脱他。丽儿一天长大多少,两人间的距离也就增加多少。作者用丽儿拒坐三轮车上学的事实,来影射她不再需要“宫车”;她已开始伸向尘俗世界,不肯再接受王雄精神上的卫护。
丽儿之开始舒伸向俗世,在小说情节里是埋伏着证据的。入中学之前,她是百分之百的真,百分之百的纯。她的心,如同一块洁玉(“活像一个玉娃娃”),不掺杂一丝尘世的污垢,喜怒哀乐完全出乎自然。她表现的,是天性,而非人性。她对王雄的感情,也不混杂丝毫世俗价值观念,两个人是完全平等的游伴。然而进入中学后,她开始“长大”像所有身心健全的孩子那样长大。她开始接受俗世的价值观念,因王雄只是一个仆佣而变得看不起他,练习英文时指着他说“youareadog”又因王雄长相丑陋(“像一头大猩猩”),怕被人笑话,而拒绝他的保护。
丽儿脱离王雄后,王雄变得格外沉默,孤独徘徊花园内,完全退缩到自己里面去了。他不修边幅“满脸的胡子渣,头发长出了寸把来也没有剃,全头一根根倒竖着,好像个刺猬一般”把根根头发倒竖的头颅,喻为“刺猬”诉诸视觉,异常生动。但作者亦存心用“刺猬”这个意象,影射王雄的心理状态。刺猬是极端孤独的动物。极端内向的动物。它素食,不侵犯别的动物,但受到重大威胁时,会为了自卫而冒死反伤威胁者。在这样一个看似平易无奇的意象里,作者暗示出王雄当时的绝对孤独,并隐约预示王雄对喜妹威胁的反攻。
然而这篇小说的首要意象,是舅妈家的那个大花园。我们注意到,故事情节多半在这个宽敞的花园里进展。一开头,作者即通由叙述者向我们交代说明,舅舅生前是做大生意的,死时留下了一大笔产业。所以我们不会觉得奇怪为什么在人口拥挤的台北市,舅妈母女居然住得起这么一幢“三百多坪的大花园洋房”让我们看看这大花园大致是什么样子:
舅妈家的花园十分宽敞,新植的草木花树都打点得非常整齐,中间是一块绿茸茸的朝鲜草坪,四周的花圃里却种满了清一色艳红的杜鹃花,许多株已经开始打苞了那丛芭蕉树
这里的描绘,以及这之后又几次的描绘,使我们看到一个红颜绿色,一尘不染,充满春日朝气的人间天堂,而故事的大半,实际上也发生在杜鹃花开放的春季,值得注意的一点,即作者每每让童稚的嬉笑与纯真的欢乐,弥漫在这春日的花园里,这人间的天堂里。如此,叙述者首次进入花园“便听到!丽儿一连串清脆滑溜的笑声”丽儿把王雄当马骑“乐不可支的尖笑着”在绿茸茸草地上,丽儿赤足跳山地舞,王雄也一同蹦着跳着“在刀”片红红的花海里,载歌载舞起来。小说末段,叙述者听了舅妈的“鬼话”来到花园,发现杜鹃花异样盛开。这时,丽儿正和一群女孩子在园里捉迷藏“女孩子们尖锐清脆的嘻笑声,在春日的晴空里,一阵紧似一阵的荡漾着”
这个大花园,在本质上,可比红楼梦的大观园。同样彩色鲜艳,同样整齐美观,而最重要的,同样给人一种印象,觉得它象征永恒童稚与纯真,是一个不被俗世或肉体污染的灵性世界(即连不见在花园走动的舅妈,也和李纨一样是寡妇)。这样一个世界,便是王雄拼命想抓住,想固定为永久的。然而“肥壮”“肉颤颤”的下女喜妹,时时闲荡花园里,成为这个童真世界的一大威胁,这就是为什么他与她“对峙”视她为“死对头”丽儿拒受他的“卫护”后,他变得沉默孤独,但还是不肯放弃心目中的生存使命,每天垂头弯腰在花园里“哗啦哗啦灌溉着他亲手栽的那些杜鹃花”固执地要保持这个“人间天堂”的原貌,不准它枯萎变质。但当有一天,喜妹连浇杜鹃花的水都不给他用,严重威胁到杜鹃花所象征的“生命之春”之持续,王雄再也忍受不住了。正如王夫人因痛恨傻大姐抬得的绣有色情图画的五彩香囊,而大抄大观园,撵出威胁处女童真的“罪人”王雄对花园里这一个威胁灵性世界的肉性罪人,痛恨之余,进行剿除。于是他掐杀喜妹,把她肉体“掐得一块一块的淤青,她颈子上一转都是指甲印”
然而,喜妹毕竟没死;“肉”毕竟不能消灭。这是小说的反讽。由于时间永远前流,一刻不停,没有人能够永久保留完整的童真;没有人能长期保持婴童一般洁白的心,不受世俗气息、世俗价值观念的污染。大观园终必垮废,灵性世界不能常在。即连摆脱了肉体桎梏的王雄“灵魂”也不能改变这个残酷事实,因为,尽管他(它)暂时把喜妹逐出花园(她吓得逃回宜兰),她还活着,随时可再回来;尽管他(它)天天夜里浇水,呕心沥血,使园里杜鹃花“开得那样放肆,那样愤怒”但花之“盛开”正是“凋落”之前奏,春天一过,季节一变,任凭怎样努力浇水,亦是枉然。故事叙述者,首次见到花园时,杜鹃花还只在“打苞”丽儿的童稚纯真,那时还有一段前途,但两三年后的今日“全部爆放开了”的花朵,所能预期的,就只是枯萎的开始。正如园里女孩子们尖锐清脆的嬉笑声“一阵紧似一阵”紧到极点,必将绷裂。
如此,我们钻人这篇小说情节结构的外壳,体味到深藏在内的核心——灵肉对立之主旨。然而,关于文中表现这个主旨的隐喻与象征,有一点,特别容易使人困惑。我就此提出来讨论一下。
首先,我们注意到,这篇小说里有许多“性”象征。这些性象征,当然,时常随伴代表“肉性”的喜妹出现。在白先勇的小说世界里,潮湿闷热的夏夜,常影射肉欲的饱和状态。叙述者描绘的花园,虽然多半牵联春日,与纯真女孩子的嬉笑,但有一段描写的是夏夜的景象。这时出现的角色,可想而知,是肉颤颤的喜妹。她“摇着一头湿淋淋的长发”“把那挂烤就鱼往嘴巴里一送”“躺了下去”园子里“一轮黄黄的大月亮”刚爬过墙来,照得那些“肥大的芭蕉树叶”都发亮了。面对着这等样难以抗拒的“肉”之威胁,拥抱“灵”而排斥“肉”的王雄,当然只得“霍然立起身来,头也不回向屋内走了进去”我们亦注意到,躺在靠椅上的喜妹,摇着一柄大薄扇“拍嗒拍嗒的打着她的大腿在赶蚊子”这使我们惊觉:这花园原来也有蚊子!到底不完美,不是人间天堂!(然而,生为人,而非仙,谁能没有瑕疵!谁能不受肉体现实的沾染?)
话说回来,这篇小说的性象征,用在喜妹,固然很可理解,但使人困惑的,是作者在加强暗示王雄对“灵”的执著时,有时也取用隐约的性意象来表征。譬如小说叙述者首次看见王雄时,王雄“手脚匍匐在草坪上,学着兽行,丽儿却正跨在他的背上腿子不停的踢蹬”这种可以使人联想到性行为的描写,呈现的却是不含丝毫肉意的完整的童真。又如王雄被丽儿舍弃后,每天沉默不语,垂头弯腰“手里执着一根长竹竿水瓢,一下又一下,哗啦哗啦,十分迟缓的,十分用心的在灌溉着他亲手栽的那些杜鹃花”王雄全神贯注灌溉杜鹃花的含义,当然,是王雄不肯让花谢掉,要抓住春天,长保灵性世界。然而他浇水的方式,用“一根长竹竿水瓢”“一下又一下”规律地灌入花丛内,亦可能使人联想到xìng交动作。此外,作者用“血”字形容杜鹃花,固然是取“杜鹃泣血”的含义,但从另一角度来看“血”这个字和肉体攸关,而杜鹃花,在这篇小说里,主要是象征生命之春,象征“灵性”还有,最后王雄对喜妹的施暴,旨意是剿除“肉”以获“灵”但他施暴的方式,却像是保弃“灵”以获“肉”
然而,这种看似矛盾、令人困惑的灵与肉之交相隐喻,却正微妙地暗示出灵与肉之间极端暖昧复杂的关系。作者显然爱灵而恨肉;他显然认为,没有“灵”的肉身,就像走脱了灵魂的王雄肉尸,算不得“人”只是腐臭得叫人作呕的“庞大的怪物”一般人,随着年岁的增添,肉性加重,灵性减少。“肉”与“灵”仿佛相克“肉”一旦成熟发达,就有歼灭“灵”的趋势(就比如男女之爱,一旦越过肉身结合的高峰,就从互相追寻心灵印证的精神阶段转入共享或共担现实生活的肉体阶段)。然而,可悲的是,我们既然降生为“人”而非神仙,我们的“灵”就又必须寄生于肉,附属于肉。首先,如果没有男女肉体的交媾,生命根本就无由产生。我们的灵魂绝对不能超脱肉体而独立存在,若要独立存在,就必须像王雄那样,毁灭自己肉身,成仙或成鬼(或什么都没有),而丧失“人”的身分。所以灵和肉,一方面互相排斥,一方面却纠缠一处,不能分解。
佛洛依德认为人类有两种基本上互相矛盾的本能:一种是性的本能,即延续肉体生命的求生本能;另一种更深匿于潜意识内的,是死的本能,即破灭肉体生命的自毁本能。细想起来,佛洛依德的这一大套道理,其实就是我们这里所说的灵肉之争。灵,要挣脱肉,人就不得不自毁;肉,要继续生存,人就必须满足性欲,不断繁殖。
所以,那片血一般红的杜鹃花,采用的虽是简易文字和客观写实的架构,作者却透由隐喻与象征的高明使用,把人类与生俱来的神秘错综之困境(dilemma)赤裸裸呈现我们面前。
到白白胖胖的十岁“小妹仔”吗?他还找得到拿着扫把打小妹仔屁股的老娘吗?二十多年已经过去。时间永远不能回溯。即使老娘、小妹仔还活在人间,她们已经不是当年的老娘和小妹仔,永远不能再符合凝固珍藏王雄心底的影像。所以,他是无论如何找不到他们的了。
为了加强暗示这一点,作者让王雄的尸体“被潮水冲到了岩石缝中,夹在那里,始终没有漂走”也就是说,作者以王雄尸体夹在石缝,没能漂向大陆的具体事实,来象征他无法找到亲人,来暗示由于时光不能逆流,他根本没法子寻得他的理想。既然无法找到当年的小妹仔,王雄那依然不肯屈服的“灵魂”就又回到丽儿家的花园,天天夜里浇杜鹃花,呕心沥血,继续卫护丽儿还没失去的“童真”我们注意到,叙述者去认尸时,王雄的尸体已腐坏不堪,只有他的手掌出奇地没有变形。作者以此暗示,王雄虽然身死,灵魂仍不屈服,既抓不回小妹仔,他还要用他那双“巨掌”灌溉杜鹃花呢!
我已提到,我们读者可从这篇小说的客观叙述,处处拾得叙述者本人没有体会到的神秘含义,而听到作者的弦外之音。这个戏剧故事的结尾,便是一个好例子。篇尾二段,写的是王雄自杀约一年后的情景。丽儿的母亲,自从家里发生“那桩不吉利的事情”就失去健康,夜夜失眠。她悄悄对叙述者说:
“天天夜里,我都听见有人在园子里浇水的声音。”
对此,我们这个大专毕业的年轻叙述者,当然有十分理性的,合乎逻辑的解释:“母亲说过,舅妈是个神经极衰弱的女人,一辈子专爱讲鬼话。”然而,读者读到此,又紧接着看到满园杜鹃花异样盛开的情形,就会隐约觉出作者另有含义,事情并不似叙述者的解说那样简单,那样能够理喻。事实上,这里“魂兮归来”的暗示,早在小说开端就有了准备。在全文第二段,叙述者就说过:
王雄之死,引起了舅妈家一阵骚动。舅妈当晚便在花园里烧了一大叠纸钱,一边烧,一边蹲在地上念念喃喃讲了一大堆安魂的话。
先是舅妈在花园里烧纸钱“安魂”于是灵魂归来,安定在花园,卫护丽儿的童真。前面后面,很巧妙地相对呼应。另有一点很值一提,即有关杜鹃的一则古代神话:按说文,古蜀王,望帝(杜宇)淫其相妻,惭,亡去,化为杜鹃鸟。春天来时,杜鹃哀鸣泣血,其血化为杜鹃花。白先勇显然取用这一典故,将其神秘含义揉入小说内,暗示王雄和杜宇一般,由于“情”的执着而魂兮归来。又,根据辞海,杜鹃(鸟)“鸣声凄厉,能动旅客归思,故亦称思归、催归”这和王雄的“怀乡的哀愁”也暗中吻合。
作者这一类的“弦外之音”此起彼落,在全篇小说里回旋颤荡,等待知音者之聆听品赏。例子不胜枚举。丽儿考上中学后,头一天准备上学,穿上一身笔挺的童军制服,神气十足“顷刻间,她好像长大了许多似的,俨然是一副中学生的派头了”王雄推三轮车出来,一眼看到她“好像猛吃了一惊似的,呆望着丽儿,半晌都说不出话来”必须等到丽儿“猛推了一把”他才走动,可见他发呆的程度。这里,叙述者的意思,不过是说丽儿的模样和平日不同,使王雄吃了一惊。然而细心的读者会感觉到,王雄这种可以说是“震惊”的反应,并不是丽儿打扮和平日不同这么一件小事,可以刺激引起的。初读时,我们不易领会,但再读三读时,我们就会了解,王雄之所以猛吃一惊,是他猛然之间发现丽儿长大,突然她不再能十分符合凝固在他心中的“小妹仔”的影像了。果然不久她真的开始摆脱他。丽儿一天长大多少,两人间的距离也就增加多少。作者用丽儿拒坐三轮车上学的事实,来影射她不再需要“宫车”;她已开始伸向尘俗世界,不肯再接受王雄精神上的卫护。
丽儿之开始舒伸向俗世,在小说情节里是埋伏着证据的。入中学之前,她是百分之百的真,百分之百的纯。她的心,如同一块洁玉(“活像一个玉娃娃”),不掺杂一丝尘世的污垢,喜怒哀乐完全出乎自然。她表现的,是天性,而非人性。她对王雄的感情,也不混杂丝毫世俗价值观念,两个人是完全平等的游伴。然而进入中学后,她开始“长大”像所有身心健全的孩子那样长大。她开始接受俗世的价值观念,因王雄只是一个仆佣而变得看不起他,练习英文时指着他说“youareadog”又因王雄长相丑陋(“像一头大猩猩”),怕被人笑话,而拒绝他的保护。
丽儿脱离王雄后,王雄变得格外沉默,孤独徘徊花园内,完全退缩到自己里面去了。他不修边幅“满脸的胡子渣,头发长出了寸把来也没有剃,全头一根根倒竖着,好像个刺猬一般”把根根头发倒竖的头颅,喻为“刺猬”诉诸视觉,异常生动。但作者亦存心用“刺猬”这个意象,影射王雄的心理状态。刺猬是极端孤独的动物。极端内向的动物。它素食,不侵犯别的动物,但受到重大威胁时,会为了自卫而冒死反伤威胁者。在这样一个看似平易无奇的意象里,作者暗示出王雄当时的绝对孤独,并隐约预示王雄对喜妹威胁的反攻。
然而这篇小说的首要意象,是舅妈家的那个大花园。我们注意到,故事情节多半在这个宽敞的花园里进展。一开头,作者即通由叙述者向我们交代说明,舅舅生前是做大生意的,死时留下了一大笔产业。所以我们不会觉得奇怪为什么在人口拥挤的台北市,舅妈母女居然住得起这么一幢“三百多坪的大花园洋房”让我们看看这大花园大致是什么样子:
舅妈家的花园十分宽敞,新植的草木花树都打点得非常整齐,中间是一块绿茸茸的朝鲜草坪,四周的花圃里却种满了清一色艳红的杜鹃花,许多株已经开始打苞了那丛芭蕉树
这里的描绘,以及这之后又几次的描绘,使我们看到一个红颜绿色,一尘不染,充满春日朝气的人间天堂,而故事的大半,实际上也发生在杜鹃花开放的春季,值得注意的一点,即作者每每让童稚的嬉笑与纯真的欢乐,弥漫在这春日的花园里,这人间的天堂里。如此,叙述者首次进入花园“便听到!丽儿一连串清脆滑溜的笑声”丽儿把王雄当马骑“乐不可支的尖笑着”在绿茸茸草地上,丽儿赤足跳山地舞,王雄也一同蹦着跳着“在刀”片红红的花海里,载歌载舞起来。小说末段,叙述者听了舅妈的“鬼话”来到花园,发现杜鹃花异样盛开。这时,丽儿正和一群女孩子在园里捉迷藏“女孩子们尖锐清脆的嘻笑声,在春日的晴空里,一阵紧似一阵的荡漾着”
这个大花园,在本质上,可比红楼梦的大观园。同样彩色鲜艳,同样整齐美观,而最重要的,同样给人一种印象,觉得它象征永恒童稚与纯真,是一个不被俗世或肉体污染的灵性世界(即连不见在花园走动的舅妈,也和李纨一样是寡妇)。这样一个世界,便是王雄拼命想抓住,想固定为永久的。然而“肥壮”“肉颤颤”的下女喜妹,时时闲荡花园里,成为这个童真世界的一大威胁,这就是为什么他与她“对峙”视她为“死对头”丽儿拒受他的“卫护”后,他变得沉默孤独,但还是不肯放弃心目中的生存使命,每天垂头弯腰在花园里“哗啦哗啦灌溉着他亲手栽的那些杜鹃花”固执地要保持这个“人间天堂”的原貌,不准它枯萎变质。但当有一天,喜妹连浇杜鹃花的水都不给他用,严重威胁到杜鹃花所象征的“生命之春”之持续,王雄再也忍受不住了。正如王夫人因痛恨傻大姐抬得的绣有色情图画的五彩香囊,而大抄大观园,撵出威胁处女童真的“罪人”王雄对花园里这一个威胁灵性世界的肉性罪人,痛恨之余,进行剿除。于是他掐杀喜妹,把她肉体“掐得一块一块的淤青,她颈子上一转都是指甲印”
然而,喜妹毕竟没死;“肉”毕竟不能消灭。这是小说的反讽。由于时间永远前流,一刻不停,没有人能够永久保留完整的童真;没有人能长期保持婴童一般洁白的心,不受世俗气息、世俗价值观念的污染。大观园终必垮废,灵性世界不能常在。即连摆脱了肉体桎梏的王雄“灵魂”也不能改变这个残酷事实,因为,尽管他(它)暂时把喜妹逐出花园(她吓得逃回宜兰),她还活着,随时可再回来;尽管他(它)天天夜里浇水,呕心沥血,使园里杜鹃花“开得那样放肆,那样愤怒”但花之“盛开”正是“凋落”之前奏,春天一过,季节一变,任凭怎样努力浇水,亦是枉然。故事叙述者,首次见到花园时,杜鹃花还只在“打苞”丽儿的童稚纯真,那时还有一段前途,但两三年后的今日“全部爆放开了”的花朵,所能预期的,就只是枯萎的开始。正如园里女孩子们尖锐清脆的嬉笑声“一阵紧似一阵”紧到极点,必将绷裂。
如此,我们钻人这篇小说情节结构的外壳,体味到深藏在内的核心——灵肉对立之主旨。然而,关于文中表现这个主旨的隐喻与象征,有一点,特别容易使人困惑。我就此提出来讨论一下。
首先,我们注意到,这篇小说里有许多“性”象征。这些性象征,当然,时常随伴代表“肉性”的喜妹出现。在白先勇的小说世界里,潮湿闷热的夏夜,常影射肉欲的饱和状态。叙述者描绘的花园,虽然多半牵联春日,与纯真女孩子的嬉笑,但有一段描写的是夏夜的景象。这时出现的角色,可想而知,是肉颤颤的喜妹。她“摇着一头湿淋淋的长发”“把那挂烤就鱼往嘴巴里一送”“躺了下去”园子里“一轮黄黄的大月亮”刚爬过墙来,照得那些“肥大的芭蕉树叶”都发亮了。面对着这等样难以抗拒的“肉”之威胁,拥抱“灵”而排斥“肉”的王雄,当然只得“霍然立起身来,头也不回向屋内走了进去”我们亦注意到,躺在靠椅上的喜妹,摇着一柄大薄扇“拍嗒拍嗒的打着她的大腿在赶蚊子”这使我们惊觉:这花园原来也有蚊子!到底不完美,不是人间天堂!(然而,生为人,而非仙,谁能没有瑕疵!谁能不受肉体现实的沾染?)
话说回来,这篇小说的性象征,用在喜妹,固然很可理解,但使人困惑的,是作者在加强暗示王雄对“灵”的执著时,有时也取用隐约的性意象来表征。譬如小说叙述者首次看见王雄时,王雄“手脚匍匐在草坪上,学着兽行,丽儿却正跨在他的背上腿子不停的踢蹬”这种可以使人联想到性行为的描写,呈现的却是不含丝毫肉意的完整的童真。又如王雄被丽儿舍弃后,每天沉默不语,垂头弯腰“手里执着一根长竹竿水瓢,一下又一下,哗啦哗啦,十分迟缓的,十分用心的在灌溉着他亲手栽的那些杜鹃花”王雄全神贯注灌溉杜鹃花的含义,当然,是王雄不肯让花谢掉,要抓住春天,长保灵性世界。然而他浇水的方式,用“一根长竹竿水瓢”“一下又一下”规律地灌入花丛内,亦可能使人联想到xìng交动作。此外,作者用“血”字形容杜鹃花,固然是取“杜鹃泣血”的含义,但从另一角度来看“血”这个字和肉体攸关,而杜鹃花,在这篇小说里,主要是象征生命之春,象征“灵性”还有,最后王雄对喜妹的施暴,旨意是剿除“肉”以获“灵”但他施暴的方式,却像是保弃“灵”以获“肉”
然而,这种看似矛盾、令人困惑的灵与肉之交相隐喻,却正微妙地暗示出灵与肉之间极端暖昧复杂的关系。作者显然爱灵而恨肉;他显然认为,没有“灵”的肉身,就像走脱了灵魂的王雄肉尸,算不得“人”只是腐臭得叫人作呕的“庞大的怪物”一般人,随着年岁的增添,肉性加重,灵性减少。“肉”与“灵”仿佛相克“肉”一旦成熟发达,就有歼灭“灵”的趋势(就比如男女之爱,一旦越过肉身结合的高峰,就从互相追寻心灵印证的精神阶段转入共享或共担现实生活的肉体阶段)。然而,可悲的是,我们既然降生为“人”而非神仙,我们的“灵”就又必须寄生于肉,附属于肉。首先,如果没有男女肉体的交媾,生命根本就无由产生。我们的灵魂绝对不能超脱肉体而独立存在,若要独立存在,就必须像王雄那样,毁灭自己肉身,成仙或成鬼(或什么都没有),而丧失“人”的身分。所以灵和肉,一方面互相排斥,一方面却纠缠一处,不能分解。
佛洛依德认为人类有两种基本上互相矛盾的本能:一种是性的本能,即延续肉体生命的求生本能;另一种更深匿于潜意识内的,是死的本能,即破灭肉体生命的自毁本能。细想起来,佛洛依德的这一大套道理,其实就是我们这里所说的灵肉之争。灵,要挣脱肉,人就不得不自毁;肉,要继续生存,人就必须满足性欲,不断繁殖。
所以,那片血一般红的杜鹃花,采用的虽是简易文字和客观写实的架构,作者却透由隐喻与象征的高明使用,把人类与生俱来的神秘错综之困境(dilemma)赤裸裸呈现我们面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