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三文学网 www.53wx.com,你怎么也想不到无错无删减全文免费阅读!
时间像流水一样涓涓而去
转眼间,我到这座塞上的古城已经七八个月了。
这座城市位于毛乌素沙漠和黄土高原接壤的地方。有趣的是,城南是黄土高原连绵不断的山岭,城北就是一望无际的毛乌素大沙漠。如果站在明代建筑的古城墙上,一眼就可以看到两种不同的地貌。而这座城市就像一枚图章压在一张介绍信的下联中间疑上。不论是黄土高原还是毛乌素沙漠,所能展现的全是一片黄颜色。据说黄色在生活中表示幸福,可在这大自然中却是荒凉的象征。夹在黄土和黄沙中间的这座城市砖瓦建筑的房屋居多,呈现出一片灰蓬蓬的景象。可爱的绿颜色只是在城西那条河的两岸才能看得见。那里除过浓密的杨柳树带,甚至还有碧绿的稻身田。没有哪里的绿色比这里的绿色更惹眼——因为和这绿色形成对比的是大片大片的荒凉。
我来这里后方知,这座城市历代都属于边防重镇。在古代,出这城,就到了当年所说的“胡马之地”这里连年都曾在兵战之中。在那漠漠的黄沙之下,谁知道掩埋着多少人尸马骨。那时候,走出这城市,也就是本地民歌唱的走西口——大概就是到包头一带吧。遥想当年这深切而凄婉的歌声,如诉如泣如祝福,曾经和那单调的驼铃一起伴着寂寞的旅人,走过了那茫茫的、没有尽头的大沙漠
现在这城市是一个地区的所在地。它管辖的版图有台湾省那么大,人口约二百万左右。住在这城市的居民大概有六七万人。无疑,这座古城现在已经变成向沙漠进军的前哨阵地。再往北走,已经是蒙汉民混居的世界——那里已经是毛乌素大沙漠的腹地了;几十里路上看不见一棵树,我不见一个人的踪影我毕业后被分到了地区林业局。
我很快就爱上了这地方。它的传奇色彩,它的浪漫情调,它的广阔而荒凉的大地,正是一个热血青年理想的乐园。
但我前一段的日子过得却并不快乐。这倒不全是因为薛峰——一想起他,仍然叫人痛苦不堪。尽管我们一直通着信,保持着联系,但我们终究已经远隔万水千山。
我的不快乐主要是由于自己的工作。
我初来这里后,没有人重视我。一些重要的工作领导也不让我做,怕我干不了,因此基本上一直处于打杂状态。
后来,又让我去整理林业局的档案。这些档案从一九五五年开始,各种类别混在一起,堆得像小山一样。技术、计财、办公、业务、文书等等,多年来没人好好管理,现在如同乱麻一团。我得分类,换封面皮子,搬到太阳底下晒发霉了的部分,整天搞得头昏脑胀。除过吃饭,我整天钻在档案室里,单位上甚至于了还有我这么个人。
后来,有一件工作终于轮到了我。
林业局根据省上有关部门的指示,准备在一个沙漠农场大面积试验种植一种固沙植物花棒。同时还准备试栽一些桑树苗——有史以来,桑蚕可从来没在那个地方出现过。
这工作无疑具有重大的意义。当然,主要的劳动要依靠那个农场来完成。但局里需要抽调一个干部去那里,既是这项工作的领导者,又是技术指导——实际上是由这个人去主持两项重要的试验项目。没有人愿意去。因为那地方已到了大沙漠的腹地,离这个城市少说也有二百多里路。至天生活条件,无疑是极其艰苦的。而且实际上,这两项试验是需要它的主持者长年累月呆在那里的。领导找了局里许多技术干部,所有人都以一些堂皇的理由拒绝了。领导本身当然也不愿意去。
这正是我的机会!
我乘虚而入,去向领导请战。
正副局长都瞪大眼睛看我。他们不敢相信眼前这个黄毛丫头竟要求去完成这么重要的工作。
但他们还是被我感到了,加之又没人去,因此就决定把这个并不轻松的担子搁在了我的肩头。
我交待了局里的工作,简单地收拾了一下,就一个人搭长途汽车去我的工作目的地。
此时正值三四月间,也是这地方一年间气候最恶劣的日子。大黄风卷着沙粒,没明没黑吼叫着。除过不得已外,人们宁愿一整天足不出户。虽然已是春天,但气候仍然极其寒冷。我裹着棉袄,坐在颠簸的汽车里缩成一团。
车窗外什么也看不见,天和地都被风沙搅得一片混浊。虽说是白天,汽车有时候还得开灯,道路大半已被沙埋没,只留了一点路的痕迹。人坐在汽车里,就像坐在风浪中的一叶小舟上,五脏六腑都要颠出来了。我感到恶心,但强忍着没吐出来。望着车窗外飞扬的沙尘,我心里不由地想:在省城,此刻人们大概已经换上了单薄的衣裳。风清日丽,公园里和人行道的垂柳已经吐出嫩黄的柳丝。一群一伙的人们,正以无比愉快的心情,在春天明媚的阳光下散步。林业学院各处的迎春花大概已经开得金灿灿了——不,迎春花已经凋谢,现在应该是桃花如火似霞的时候。大街上,那些爱打扮的姑娘们,早已经脱掉臃肿的冬衣,而换上了鲜艳的春装。她们一定为自己身体和胸脯的线条被重新勾勒出来而容光焕发
是的,那里的春天是真正的春天,而这里的春天比冬天还恶劣。冬天虽然寒冷,但风沙还要少一些,而一到春天,风沙几乎把世界都要埋葬了。
一阵寒风扑进车窗,我把自己的老棉袄往紧裹了裹,靠在椅背上闭起了眼睛下午四点钟左右,我才在终点站下了车。
这里是一个公社的所在地,离我要去的农场还有十多里路。这段路只能步行了。我带着我的简单的生活用具——一个大网兜和一个小提包,打问了一下方向,就不停歇地向农场赶去。我走得很紧,因为天快黑了,我怕迷路。
我已经完全变成了一个土人。嘴里总是含着沙子,怎么吐也吐不完;眼睛被风沙吹得泪水直淌,因为逆着风,每走一步都极其艰难。走了约摸四五里路,我实在走不动了,就想瞅个地方歇一歇。左右环顾,没什么地方可以避风。只好席地而坐。<... -->>
时间像流水一样涓涓而去
转眼间,我到这座塞上的古城已经七八个月了。
这座城市位于毛乌素沙漠和黄土高原接壤的地方。有趣的是,城南是黄土高原连绵不断的山岭,城北就是一望无际的毛乌素大沙漠。如果站在明代建筑的古城墙上,一眼就可以看到两种不同的地貌。而这座城市就像一枚图章压在一张介绍信的下联中间疑上。不论是黄土高原还是毛乌素沙漠,所能展现的全是一片黄颜色。据说黄色在生活中表示幸福,可在这大自然中却是荒凉的象征。夹在黄土和黄沙中间的这座城市砖瓦建筑的房屋居多,呈现出一片灰蓬蓬的景象。可爱的绿颜色只是在城西那条河的两岸才能看得见。那里除过浓密的杨柳树带,甚至还有碧绿的稻身田。没有哪里的绿色比这里的绿色更惹眼——因为和这绿色形成对比的是大片大片的荒凉。
我来这里后方知,这座城市历代都属于边防重镇。在古代,出这城,就到了当年所说的“胡马之地”这里连年都曾在兵战之中。在那漠漠的黄沙之下,谁知道掩埋着多少人尸马骨。那时候,走出这城市,也就是本地民歌唱的走西口——大概就是到包头一带吧。遥想当年这深切而凄婉的歌声,如诉如泣如祝福,曾经和那单调的驼铃一起伴着寂寞的旅人,走过了那茫茫的、没有尽头的大沙漠
现在这城市是一个地区的所在地。它管辖的版图有台湾省那么大,人口约二百万左右。住在这城市的居民大概有六七万人。无疑,这座古城现在已经变成向沙漠进军的前哨阵地。再往北走,已经是蒙汉民混居的世界——那里已经是毛乌素大沙漠的腹地了;几十里路上看不见一棵树,我不见一个人的踪影我毕业后被分到了地区林业局。
我很快就爱上了这地方。它的传奇色彩,它的浪漫情调,它的广阔而荒凉的大地,正是一个热血青年理想的乐园。
但我前一段的日子过得却并不快乐。这倒不全是因为薛峰——一想起他,仍然叫人痛苦不堪。尽管我们一直通着信,保持着联系,但我们终究已经远隔万水千山。
我的不快乐主要是由于自己的工作。
我初来这里后,没有人重视我。一些重要的工作领导也不让我做,怕我干不了,因此基本上一直处于打杂状态。
后来,又让我去整理林业局的档案。这些档案从一九五五年开始,各种类别混在一起,堆得像小山一样。技术、计财、办公、业务、文书等等,多年来没人好好管理,现在如同乱麻一团。我得分类,换封面皮子,搬到太阳底下晒发霉了的部分,整天搞得头昏脑胀。除过吃饭,我整天钻在档案室里,单位上甚至于了还有我这么个人。
后来,有一件工作终于轮到了我。
林业局根据省上有关部门的指示,准备在一个沙漠农场大面积试验种植一种固沙植物花棒。同时还准备试栽一些桑树苗——有史以来,桑蚕可从来没在那个地方出现过。
这工作无疑具有重大的意义。当然,主要的劳动要依靠那个农场来完成。但局里需要抽调一个干部去那里,既是这项工作的领导者,又是技术指导——实际上是由这个人去主持两项重要的试验项目。没有人愿意去。因为那地方已到了大沙漠的腹地,离这个城市少说也有二百多里路。至天生活条件,无疑是极其艰苦的。而且实际上,这两项试验是需要它的主持者长年累月呆在那里的。领导找了局里许多技术干部,所有人都以一些堂皇的理由拒绝了。领导本身当然也不愿意去。
这正是我的机会!
我乘虚而入,去向领导请战。
正副局长都瞪大眼睛看我。他们不敢相信眼前这个黄毛丫头竟要求去完成这么重要的工作。
但他们还是被我感到了,加之又没人去,因此就决定把这个并不轻松的担子搁在了我的肩头。
我交待了局里的工作,简单地收拾了一下,就一个人搭长途汽车去我的工作目的地。
此时正值三四月间,也是这地方一年间气候最恶劣的日子。大黄风卷着沙粒,没明没黑吼叫着。除过不得已外,人们宁愿一整天足不出户。虽然已是春天,但气候仍然极其寒冷。我裹着棉袄,坐在颠簸的汽车里缩成一团。
车窗外什么也看不见,天和地都被风沙搅得一片混浊。虽说是白天,汽车有时候还得开灯,道路大半已被沙埋没,只留了一点路的痕迹。人坐在汽车里,就像坐在风浪中的一叶小舟上,五脏六腑都要颠出来了。我感到恶心,但强忍着没吐出来。望着车窗外飞扬的沙尘,我心里不由地想:在省城,此刻人们大概已经换上了单薄的衣裳。风清日丽,公园里和人行道的垂柳已经吐出嫩黄的柳丝。一群一伙的人们,正以无比愉快的心情,在春天明媚的阳光下散步。林业学院各处的迎春花大概已经开得金灿灿了——不,迎春花已经凋谢,现在应该是桃花如火似霞的时候。大街上,那些爱打扮的姑娘们,早已经脱掉臃肿的冬衣,而换上了鲜艳的春装。她们一定为自己身体和胸脯的线条被重新勾勒出来而容光焕发
是的,那里的春天是真正的春天,而这里的春天比冬天还恶劣。冬天虽然寒冷,但风沙还要少一些,而一到春天,风沙几乎把世界都要埋葬了。
一阵寒风扑进车窗,我把自己的老棉袄往紧裹了裹,靠在椅背上闭起了眼睛下午四点钟左右,我才在终点站下了车。
这里是一个公社的所在地,离我要去的农场还有十多里路。这段路只能步行了。我带着我的简单的生活用具——一个大网兜和一个小提包,打问了一下方向,就不停歇地向农场赶去。我走得很紧,因为天快黑了,我怕迷路。
我已经完全变成了一个土人。嘴里总是含着沙子,怎么吐也吐不完;眼睛被风沙吹得泪水直淌,因为逆着风,每走一步都极其艰难。走了约摸四五里路,我实在走不动了,就想瞅个地方歇一歇。左右环顾,没什么地方可以避风。只好席地而坐。<... -->>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