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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已经停了,重伤的完颜宗弼被金人救走,一下子,仿佛整个天地都空寂了下来,只剩下她和他。
阿云看着眼前这人,宽袍广袖,明黄衣衫,整个人给人一种濯濯如春月柳般的俊秀挺拔,一头银发更衬出三分冷淡,七分惊艳,眉色如墨,写意风流,额间梅花胎记胜似女子钿花,分外妖娆。
这是一个美男子,即使他闭着眼睛,即使他略嫌秀丽,这都是不可更改的事实。
可是,阿云此刻,真的只想去死一死。
她和庄花叶英的第一次碰面,远在三百多年前。
那时,她和君傲城奉命前往藏剑领取兵器,惯于人情往来的二庄主叶晖热情地接待了他们。藏剑山庄果真不负土豪之名,伙食简直堪比国宴,什么巨胜奴、金乳酥、通花软牛肠、著头春……简直不要看花了她的眼。
叶二庄主又热情好客,多有劝酒,这顿饭,大家吃的都很美好,除了,阿云。
天策府的人几乎都知道,这货每顿饭几乎无肉不欢,而且,最喜欢的就是鸡肉,可是,不知为何,叶晖叫人上的这足足十多道菜里头,没一道有鸡肉。
加之,天策府主管伙食的厨子只会做那么一两道好菜,僧多粥少,军爷军娘们几乎人人都是抢饭能手,于是乎,在阿云望眼欲穿的找鸡肉的时候,其他的菜都被抢光了。
没吃饱的阿云表示很怨念,但面对着人叶二庄主这样的老实人,她也不好意思说,可大半夜的肚子叫,着实难受,于是饿的晕乎乎的军娘就跑出去找吃的了。
江南的院落,都是一个套一个的,格局复杂不说,还都长的差不多,于是阿云姑娘很悲催的,迷路了。
她也不知道走了多久,终于看到了一只……肥鸡。
于是阿云姑娘眼冒绿光的扑上去抓住了这只肥鸡,她原也不是没有想过这只鸡是不是那位二少二小姐养的鸡小萌的,但是,一抓到它肥厚的翅膀,提起来就能感觉到的厚重感,阿云姑娘就打消了这个想法。
哪儿有人把宠物养的这样肥的?
君不见,这只肥鸡肥成这样,简直丑爆了!除非主人是瞎子,不然不可能不让它减肥瘦身。
现在想想,那时的她要是相信了这个“除非”,该多么的英明,多么的美好,因为若是那样,她就不会被揍,再被打屁屁,最后发配去挖马草……
更重要的是,她会和庄花在三百年后的今天做一对好基友,没有矛盾,没有摩擦,相亲相爱,一直……呸呸呸,乱想什么呢?
总之,饿的发昏的阿云姑娘看着在她手上不断挣扎的肥鸡,仿佛看到了一只烤的外酥里嫩,皮脆汁鲜的烤鸡。
于是她流着口水,把这只鸡给……烤了。
你以为这事儿就到此为止了?
如果是这样,那就好了。
曾经有一个丐帮的兄弟,叫做沈慕秀的,其实他原来不叫这名儿,叫沈狗蛋的,后来因为在扬州见到一群秀姑娘,从此成了秀坊花痴脑残粉,誓要攒钱娶一个秀姐姐回家,于是改名叫沈慕秀。
阿云姑娘一听他改的这名儿,在对方一脸忐忑的问她怎么样的时候,她只给了一个评价:“你还是出家吧!丐帮与奶不共戴天,佛秀才是官... -->>
雪,已经停了,重伤的完颜宗弼被金人救走,一下子,仿佛整个天地都空寂了下来,只剩下她和他。
阿云看着眼前这人,宽袍广袖,明黄衣衫,整个人给人一种濯濯如春月柳般的俊秀挺拔,一头银发更衬出三分冷淡,七分惊艳,眉色如墨,写意风流,额间梅花胎记胜似女子钿花,分外妖娆。
这是一个美男子,即使他闭着眼睛,即使他略嫌秀丽,这都是不可更改的事实。
可是,阿云此刻,真的只想去死一死。
她和庄花叶英的第一次碰面,远在三百多年前。
那时,她和君傲城奉命前往藏剑领取兵器,惯于人情往来的二庄主叶晖热情地接待了他们。藏剑山庄果真不负土豪之名,伙食简直堪比国宴,什么巨胜奴、金乳酥、通花软牛肠、著头春……简直不要看花了她的眼。
叶二庄主又热情好客,多有劝酒,这顿饭,大家吃的都很美好,除了,阿云。
天策府的人几乎都知道,这货每顿饭几乎无肉不欢,而且,最喜欢的就是鸡肉,可是,不知为何,叶晖叫人上的这足足十多道菜里头,没一道有鸡肉。
加之,天策府主管伙食的厨子只会做那么一两道好菜,僧多粥少,军爷军娘们几乎人人都是抢饭能手,于是乎,在阿云望眼欲穿的找鸡肉的时候,其他的菜都被抢光了。
没吃饱的阿云表示很怨念,但面对着人叶二庄主这样的老实人,她也不好意思说,可大半夜的肚子叫,着实难受,于是饿的晕乎乎的军娘就跑出去找吃的了。
江南的院落,都是一个套一个的,格局复杂不说,还都长的差不多,于是阿云姑娘很悲催的,迷路了。
她也不知道走了多久,终于看到了一只……肥鸡。
于是阿云姑娘眼冒绿光的扑上去抓住了这只肥鸡,她原也不是没有想过这只鸡是不是那位二少二小姐养的鸡小萌的,但是,一抓到它肥厚的翅膀,提起来就能感觉到的厚重感,阿云姑娘就打消了这个想法。
哪儿有人把宠物养的这样肥的?
君不见,这只肥鸡肥成这样,简直丑爆了!除非主人是瞎子,不然不可能不让它减肥瘦身。
现在想想,那时的她要是相信了这个“除非”,该多么的英明,多么的美好,因为若是那样,她就不会被揍,再被打屁屁,最后发配去挖马草……
更重要的是,她会和庄花在三百年后的今天做一对好基友,没有矛盾,没有摩擦,相亲相爱,一直……呸呸呸,乱想什么呢?
总之,饿的发昏的阿云姑娘看着在她手上不断挣扎的肥鸡,仿佛看到了一只烤的外酥里嫩,皮脆汁鲜的烤鸡。
于是她流着口水,把这只鸡给……烤了。
你以为这事儿就到此为止了?
如果是这样,那就好了。
曾经有一个丐帮的兄弟,叫做沈慕秀的,其实他原来不叫这名儿,叫沈狗蛋的,后来因为在扬州见到一群秀姑娘,从此成了秀坊花痴脑残粉,誓要攒钱娶一个秀姐姐回家,于是改名叫沈慕秀。
阿云姑娘一听他改的这名儿,在对方一脸忐忑的问她怎么样的时候,她只给了一个评价:“你还是出家吧!丐帮与奶不共戴天,佛秀才是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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