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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杨浩打定主意,离开那山岭后,立即便向野离氏部落赶来,中间绕了一个小圈子,又向路遇的牧人确认了一下道路和方向。唐焰焰虽不想穿从死人身上剥下来的衣服,却也知道杨浩所谋非同小可。自家夫君要做一件大事,这种时候她可不敢拖后腿,杨浩的前程,今后可就是她的前程,于是也乖乖换穿了羌人的服装已掩人耳目。
两个人一路换马疾行,一天一夜下来,跑的精疲力竭,终于到了野离氏的部落。远远看到前面飘着马尾的旗杆,和那象征性的辕门,杨浩大喜,他奋力挥鞭,用那麻木的双腿使劲夹紧马腹,正欲一鼓作气冲进门去,斜刺里忽地奔出两匹骏马拦在他们前面。
杨浩一惊,赶紧一勒马缰,奔马急停,“希聿聿”一声嘶鸣,他抬头一看,只见拦在马前的少女十分眼熟,心急之下一时竟未想起她的身份来,只是急声问道:“芦岭州来此贩酒的人何在?”
谌沫儿本要质问他为何只带一人仓惶而至,不想杨浩倒先凶巴巴地问起她来,怔了一怔,她本能地答道:“那人正在寨中卖酒,你寻他做甚么?”
杨浩这时才记起她的名字,大喜道:“谌沫儿姑娘,快带我去,十分紧要,万分紧要,片刻延误不得。”
“喔!你随我来。”一见杨浩声音沙哑,一身风尘,神情十分急迫,湛沫儿也不觉惴惴起来,她与情郎私下打趣时怎么贬低杨浩都没关系,可是杨浩这七氏共主的身份却不是假的,他神情如此急迫,难保不是有什么关系到野离氏的大事。
谌沫儿一拨马头,引着他急急驰向营寨,杨浩心急火燎随之便走,小野可儿一见谌沫儿方才还说的好好的,这会儿在杨浩面前却是这般温驯,便不忿地嘟囔道:“方才还说不屑看他一眼,现在却是这般听话。”
他不悦地说着,忽地察觉有异,扭头一看,就见旁边马上一个羌袍美少年,正瞪着一双漂亮的大眼睛狠狠地看他,登时不悦道:“你看甚么?”
不想唐焰焰竟是同时与他开口,语气很冲,说的也是这句话。两个人一言出口各自怔了一怔,随即各自冷哼一声,一抖马缰,便追着杨浩和谌沫儿的身影去了。
※※※※※※※※※※※※※※※※※※※※※※※※※※※※※
叶之璇坐在一张大躺椅上,两只胳膊架在椅子上,肩膀上落了一头顾盼有神的雄鹰,他那双大皮靴子搁在前面的桌子上,从两只脚丫子中间露出的缝隙里看着前面站着的那个男人,懒洋洋地道:“米其林纳,我说你都赊了几回酒了呀,我这酒可不愁卖啊,你老是这么赊着,瞧瞧,瞧瞧,就你这德性,拿什么还债呐?”
秋风已经凉了,眼前那人却未着内衣,只是赤膊穿了件羊皮坎肩,下边是一条类似于犊鼻裤的破烂裤子,腰里系了一条麻绳。看他年纪,大约五十上下,酒糟鼻子,松驰的眼袋,站在那儿木讷地陪着笑脸,手指轻微地哆嗦着,明显是得了酒精依赖症。
叶之璇刚来野离氏部落时,心中着实的有些恐惧,他甚至怀疑是不是自己暗恋折子渝姑娘的事情被壁宿打了小报告,杨浩这时有意把他送入虎口。在他的印象中,草原上的人都是极凶恶的,他们随时揣着刀子,一言不合就出手杀人。野离氏更是野蛮中的野蛮,据说野离氏还经常吃人的,自己细皮嫩肉的……
这一路赶来,他觉也睡不好,饭也吃不香,战战兢兢地进了野离氏部落,经过几天的接触,他才发现传言不实,草原上的部落一如汉人的社会,同样有尊卑、同样有秩序、同样有他们的礼法约束,那些人高马大、身材魁梧的汉子在自己的部落中也同汉人乡里间的百姓没甚么两样。
所以他的胆子就慢慢大起来,他还发现草原上的人特别的嗜酒,许多人嗜酒如命,家中仅有的一点口粮和财物,甚至所余不多的牛羊,都舍得拿来换酒的,为了能多换一点酒,所有的人对他这个贩酒的大客商都恭敬的很,见了他甚至露出十分讨好的模样。
一来二去,怯心全无,叶之璇倒比在中原时还要嚣张,俨然成了一个坐地经营的恶霸行商,这些日子换来的牛羊草药和皮毛等物,价值比他运来的劣酒已超出数倍。
面前那羌人米其林纳陪笑道:“叶掌柜的,总是这么喝你的酒,我也觉得过意不去,可是家里实在没有什么东西可以抵挡了。但是你放心,我草原上的人是不会赖帐的,你瞧,我这次来就带了换酒的东西。”
米其林纳扭过头去,凶恶地叫道:“格尼玛泽,过来。”
一个穿着破旧烂袍的羌族少女畏畏缩缩地站在不远处,米其林纳走过去,一把扯住那少女,拉到叶之璇面前,搓着手讨好地道:“叶掌柜的,你瞧,这是我的女儿,我把她送给叶掌柜的当个使唤人,用来抵债,还求叶掌柜的再换我两坛好酒。”
“你女儿?”叶之璇瞪大了眼睛,只见眼前这少女大约十一二岁年纪,衣着破乱,头发蓬松,眉眼倒还清秀,要是好生打扮打扮,倒也拿得出手,不禁诧异地道:“为了换两坛酒,你……你把自己女儿也抵当了?”
米其林纳涎着脸笑道:“嗨,一个女孩儿家,生来就是赔钱货,叶掌柜的您是富人,家里又富有,她跟着你,还能吃口饱饭,享几天福不是?叶掌柜的,你要是看着还顺眼,能不能……嘿嘿……能不能多送我一坛酒啊?”
就算买个使唤丫头,怎么也得八百吊钱,那得买多少酒啊?叶之璇眉毛跳了跳,心想:“草原上的人真是怪异,百年的老参、虎骨麝香,还有这水灵灵的女孩儿,在他们眼中竟不及一坛劣酒金贵,嘿!我要是改行专同他们做生意,似乎也不少赚呐。”
那少女见叶之璇一双贼眼在她身上上下打量,不禁畏怯地直往父亲身后躲,米其林纳却高兴起来,只道叶之璇看上了她,急忙把她推到自己身前,嘿嘿笑道:“叶掌柜的,你看……用我的格尼玛泽抵你的酒帐,还能……还能送我几坛呐?”
他舔舔嘴唇,贪婪地看向叶之璇身后码得整整齐齐的那一坛坛酒,叶之璇把脚收了回来,耻高气扬地道:“我在这儿,手底下就是几个伙计,还真缺掉贴身的婢子照顾,嗯……你女人,会侍候人吧?洗衣做饭、端茶递水,性情乖巧吗?”
他刚说到这儿,远远两骑快马一前一后急急奔来,到了他的帐蓬前猛地止住,前边马上少女住他一指,说道:“那个酒贩子就在这儿。”
“谁谁谁……谁酒贩子啊?本少爷可是做大生意的,我说谌沫儿姑娘,你就不能叫我一声叶掌柜的?”叶之璇不耐烦地扬起脸来,一眼看清谌沫儿身后那人,不由哎哟一声,怪叫道:“我的爷,你可来了。”
杨浩翻身下马,双腿血脉不畅,向前踉跄两步,叶之璇会做人,赶紧殷勤地上前扶住,杨浩看看他肩头的雄鹰,脸上露出喜色,说道:“快,快进去,我要写封信,要马上送出去。”
“好好好,你慢着些。”叶之璇不敢多说,赶紧搀着他走进帐蓬,米其林纳狡黠的眼珠一转,立即大声说道:“叶掌柜的,你不反对,那就是同意啦啊。我这女儿送给你了,我可不欠你的酒帐了。”他一边说一边走到帐蓬边上,径自抓起两口酒坛子揽到怀里,腾出手来又提起一坛,旁边伙计上前阻拦,米其林纳大声道:“叶掌柜的可是同意了的。”一边说,一边把女儿往前一推,抱起酒坛子就跑,那副欢天喜地的模样,也不知占了多大的便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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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杨浩打定主意,离开那山岭后,立即便向野离氏部落赶来,中间绕了一个小圈子,又向路遇的牧人确认了一下道路和方向。唐焰焰虽不想穿从死人身上剥下来的衣服,却也知道杨浩所谋非同小可。自家夫君要做一件大事,这种时候她可不敢拖后腿,杨浩的前程,今后可就是她的前程,于是也乖乖换穿了羌人的服装已掩人耳目。
两个人一路换马疾行,一天一夜下来,跑的精疲力竭,终于到了野离氏的部落。远远看到前面飘着马尾的旗杆,和那象征性的辕门,杨浩大喜,他奋力挥鞭,用那麻木的双腿使劲夹紧马腹,正欲一鼓作气冲进门去,斜刺里忽地奔出两匹骏马拦在他们前面。
杨浩一惊,赶紧一勒马缰,奔马急停,“希聿聿”一声嘶鸣,他抬头一看,只见拦在马前的少女十分眼熟,心急之下一时竟未想起她的身份来,只是急声问道:“芦岭州来此贩酒的人何在?”
谌沫儿本要质问他为何只带一人仓惶而至,不想杨浩倒先凶巴巴地问起她来,怔了一怔,她本能地答道:“那人正在寨中卖酒,你寻他做甚么?”
杨浩这时才记起她的名字,大喜道:“谌沫儿姑娘,快带我去,十分紧要,万分紧要,片刻延误不得。”
“喔!你随我来。”一见杨浩声音沙哑,一身风尘,神情十分急迫,湛沫儿也不觉惴惴起来,她与情郎私下打趣时怎么贬低杨浩都没关系,可是杨浩这七氏共主的身份却不是假的,他神情如此急迫,难保不是有什么关系到野离氏的大事。
谌沫儿一拨马头,引着他急急驰向营寨,杨浩心急火燎随之便走,小野可儿一见谌沫儿方才还说的好好的,这会儿在杨浩面前却是这般温驯,便不忿地嘟囔道:“方才还说不屑看他一眼,现在却是这般听话。”
他不悦地说着,忽地察觉有异,扭头一看,就见旁边马上一个羌袍美少年,正瞪着一双漂亮的大眼睛狠狠地看他,登时不悦道:“你看甚么?”
不想唐焰焰竟是同时与他开口,语气很冲,说的也是这句话。两个人一言出口各自怔了一怔,随即各自冷哼一声,一抖马缰,便追着杨浩和谌沫儿的身影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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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之璇坐在一张大躺椅上,两只胳膊架在椅子上,肩膀上落了一头顾盼有神的雄鹰,他那双大皮靴子搁在前面的桌子上,从两只脚丫子中间露出的缝隙里看着前面站着的那个男人,懒洋洋地道:“米其林纳,我说你都赊了几回酒了呀,我这酒可不愁卖啊,你老是这么赊着,瞧瞧,瞧瞧,就你这德性,拿什么还债呐?”
秋风已经凉了,眼前那人却未着内衣,只是赤膊穿了件羊皮坎肩,下边是一条类似于犊鼻裤的破烂裤子,腰里系了一条麻绳。看他年纪,大约五十上下,酒糟鼻子,松驰的眼袋,站在那儿木讷地陪着笑脸,手指轻微地哆嗦着,明显是得了酒精依赖症。
叶之璇刚来野离氏部落时,心中着实的有些恐惧,他甚至怀疑是不是自己暗恋折子渝姑娘的事情被壁宿打了小报告,杨浩这时有意把他送入虎口。在他的印象中,草原上的人都是极凶恶的,他们随时揣着刀子,一言不合就出手杀人。野离氏更是野蛮中的野蛮,据说野离氏还经常吃人的,自己细皮嫩肉的……
这一路赶来,他觉也睡不好,饭也吃不香,战战兢兢地进了野离氏部落,经过几天的接触,他才发现传言不实,草原上的部落一如汉人的社会,同样有尊卑、同样有秩序、同样有他们的礼法约束,那些人高马大、身材魁梧的汉子在自己的部落中也同汉人乡里间的百姓没甚么两样。
所以他的胆子就慢慢大起来,他还发现草原上的人特别的嗜酒,许多人嗜酒如命,家中仅有的一点口粮和财物,甚至所余不多的牛羊,都舍得拿来换酒的,为了能多换一点酒,所有的人对他这个贩酒的大客商都恭敬的很,见了他甚至露出十分讨好的模样。
一来二去,怯心全无,叶之璇倒比在中原时还要嚣张,俨然成了一个坐地经营的恶霸行商,这些日子换来的牛羊草药和皮毛等物,价值比他运来的劣酒已超出数倍。
面前那羌人米其林纳陪笑道:“叶掌柜的,总是这么喝你的酒,我也觉得过意不去,可是家里实在没有什么东西可以抵挡了。但是你放心,我草原上的人是不会赖帐的,你瞧,我这次来就带了换酒的东西。”
米其林纳扭过头去,凶恶地叫道:“格尼玛泽,过来。”
一个穿着破旧烂袍的羌族少女畏畏缩缩地站在不远处,米其林纳走过去,一把扯住那少女,拉到叶之璇面前,搓着手讨好地道:“叶掌柜的,你瞧,这是我的女儿,我把她送给叶掌柜的当个使唤人,用来抵债,还求叶掌柜的再换我两坛好酒。”
“你女儿?”叶之璇瞪大了眼睛,只见眼前这少女大约十一二岁年纪,衣着破乱,头发蓬松,眉眼倒还清秀,要是好生打扮打扮,倒也拿得出手,不禁诧异地道:“为了换两坛酒,你……你把自己女儿也抵当了?”
米其林纳涎着脸笑道:“嗨,一个女孩儿家,生来就是赔钱货,叶掌柜的您是富人,家里又富有,她跟着你,还能吃口饱饭,享几天福不是?叶掌柜的,你要是看着还顺眼,能不能……嘿嘿……能不能多送我一坛酒啊?”
就算买个使唤丫头,怎么也得八百吊钱,那得买多少酒啊?叶之璇眉毛跳了跳,心想:“草原上的人真是怪异,百年的老参、虎骨麝香,还有这水灵灵的女孩儿,在他们眼中竟不及一坛劣酒金贵,嘿!我要是改行专同他们做生意,似乎也不少赚呐。”
那少女见叶之璇一双贼眼在她身上上下打量,不禁畏怯地直往父亲身后躲,米其林纳却高兴起来,只道叶之璇看上了她,急忙把她推到自己身前,嘿嘿笑道:“叶掌柜的,你看……用我的格尼玛泽抵你的酒帐,还能……还能送我几坛呐?”
他舔舔嘴唇,贪婪地看向叶之璇身后码得整整齐齐的那一坛坛酒,叶之璇把脚收了回来,耻高气扬地道:“我在这儿,手底下就是几个伙计,还真缺掉贴身的婢子照顾,嗯……你女人,会侍候人吧?洗衣做饭、端茶递水,性情乖巧吗?”
他刚说到这儿,远远两骑快马一前一后急急奔来,到了他的帐蓬前猛地止住,前边马上少女住他一指,说道:“那个酒贩子就在这儿。”
“谁谁谁……谁酒贩子啊?本少爷可是做大生意的,我说谌沫儿姑娘,你就不能叫我一声叶掌柜的?”叶之璇不耐烦地扬起脸来,一眼看清谌沫儿身后那人,不由哎哟一声,怪叫道:“我的爷,你可来了。”
杨浩翻身下马,双腿血脉不畅,向前踉跄两步,叶之璇会做人,赶紧殷勤地上前扶住,杨浩看看他肩头的雄鹰,脸上露出喜色,说道:“快,快进去,我要写封信,要马上送出去。”
“好好好,你慢着些。”叶之璇不敢多说,赶紧搀着他走进帐蓬,米其林纳狡黠的眼珠一转,立即大声说道:“叶掌柜的,你不反对,那就是同意啦啊。我这女儿送给你了,我可不欠你的酒帐了。”他一边说一边走到帐蓬边上,径自抓起两口酒坛子揽到怀里,腾出手来又提起一坛,旁边伙计上前阻拦,米其林纳大声道:“叶掌柜的可是同意了的。”一边说,一边把女儿往前一推,抱起酒坛子就跑,那副欢天喜地的模样,也不知占了多大的便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