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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叟这些天就生活在武胜军营地里,看得出来他对武胜军的生活非常的羡慕,不过作为高棉族的圣人,云峥很自然的将这种羡慕归结为老和尚在为自己的族人羡慕。
洗澡这回事老和尚干的很勤快,一天雷打不动的三遍凉水澡,天冷的时候如此,天热的时候依旧如此,他一年到头只在腰里围一条麻布,精瘦如铁的肌肉似乎能忍耐广南所有的温度,山里面冷的让云峥想穿皮袄的时候,老和尚一脸镇定的赤着脚,光着身子从云峥身边走过,三月的烈日当头的时候,老和尚还是神情安详的坐在太阳底下看书。
云峥不知道他为什么一定要在大太阳底下看书,那样对眼睛非常的不好,当云峥问起来的时候,老和尚只是高深莫测的指指太阳告诉云峥:“太阳下的智慧!”
天知道太阳下的智慧会是什么稀奇古怪的东西,不过有一点云峥是一定要问清楚的,这个整天不穿衣服喜欢半裸着的野叟,他身上居然看不见一个被蚊虫叮咬的包,皮肤虽然黝黑,但+ 是却如同缎子一般油光水滑。
虫子叮咬是森林中最可怕的事情之一,如果老和尚能帮着武胜军解决这个麻烦,云峥不介意多给他一点交趾国的破铜烂铁。
“苏马来?这是什么东西?”云峥仔细的看着眼前的这一从发青的植物,模样古怪,气味倒不难闻,不过这不是重点。黄花蒿同样难以下咽,却是治疗疟疾的良药。
“吃三年就能不怕蚊虫!”野叟伸出三根手指比划了一下。
听了野叟的话之后,云峥基本上就没了再问的兴趣,武胜军那里有三年的时间吃草,不过自己吃了一口,发现这东西不错,吃到嘴里清香可口,当菜吃也不错。
野叟能感知到远方大海的气息,站在高高的悬崖上三天三夜之后,告诉云峥再有十天。森林里的洪水就会退去。大地就会变干,正是大军可以进入森林的时候。
森林里有洪水?这个问题云峥不打算和野叟争辩,一个几乎没去过热带雨林的人,和一个祖祖辈辈都生活在雨林里的人没办法说雨林的常识。
既然已经可以进雨林了。武胜军最后的准备工作就开始加紧进行。不论朝廷的旨意下不下来。云峥都打算走一遭交趾升龙府。
其实之前和余靖说的话是实话,武胜军以及蜀中的官府,商贾。都对这次远征充满了渴望,庞大的胃口绝对不是一个小小的侬智高可以填满的。
苏洵将高棉人对雨林的认识编成了小册子,要求每一个军卒都必须会背,为了不在雨林中迷失,云峥甚至命令部下必须带着笨重的司南。
虽然说云峥知道怎么快速的辨别方向,比如把一根针烧红之后快速的冷却,再用头发吊起来就能辨别方向,或者把针在脑袋上蹭几下,也会有同样的效果。
不过这种法子打死云峥都不敢用,稍微出一点偏差死的不是自己一个人,司南虽然很笨重,却非常的精确。
原本想制造几只真正的指南针,但是广南这地方根本就找不到手艺精湛的匠人。很多时候人类的发明都和战争息息相关,只有战争才会把人送到一个极端的环境里,相对抗这样的环境,就需要很多新的器械,人自己本身拥有的能力还不足以对抗。
野叟希望云峥能把战象的指挥权交给他们,却被云峥一口回绝,这绝对没有任何商量的余地,战象将是这次背负物资的主要力量,命脉之属云峥不容他人染指。
野叟有些难过,毕竟高棉人驱赶大象才是行家里手,作为智者他认为云峥这是在做一件并不聪明的事情。
云峥闭上眼睛思考了一下才对野叟道:“您的建议绝对是正确的,我的决定并不理智,如果我只是一个人去森林游玩,您的话语绝对是金玉良言,而我一定会欣然接受。”
野叟叹口气道:“为何您现在却拒绝了,而且拒绝的没有任何商量的余地。”
“那是因为我是将军,将军的思考方式和云峥的思考方式孑然不同,作为将军,我必须对整只军队拥有绝对的控制权,而这个控制权根本就不容任何人染指。
在军队中,我们有时候必须用一些看起来非常蠢的办法,不是将军不知道有更好的选择,而是将军需要稳妥,愚蠢的法子虽然愚笨,但是同样能够到达... -->>
野叟这些天就生活在武胜军营地里,看得出来他对武胜军的生活非常的羡慕,不过作为高棉族的圣人,云峥很自然的将这种羡慕归结为老和尚在为自己的族人羡慕。
洗澡这回事老和尚干的很勤快,一天雷打不动的三遍凉水澡,天冷的时候如此,天热的时候依旧如此,他一年到头只在腰里围一条麻布,精瘦如铁的肌肉似乎能忍耐广南所有的温度,山里面冷的让云峥想穿皮袄的时候,老和尚一脸镇定的赤着脚,光着身子从云峥身边走过,三月的烈日当头的时候,老和尚还是神情安详的坐在太阳底下看书。
云峥不知道他为什么一定要在大太阳底下看书,那样对眼睛非常的不好,当云峥问起来的时候,老和尚只是高深莫测的指指太阳告诉云峥:“太阳下的智慧!”
天知道太阳下的智慧会是什么稀奇古怪的东西,不过有一点云峥是一定要问清楚的,这个整天不穿衣服喜欢半裸着的野叟,他身上居然看不见一个被蚊虫叮咬的包,皮肤虽然黝黑,但+ 是却如同缎子一般油光水滑。
虫子叮咬是森林中最可怕的事情之一,如果老和尚能帮着武胜军解决这个麻烦,云峥不介意多给他一点交趾国的破铜烂铁。
“苏马来?这是什么东西?”云峥仔细的看着眼前的这一从发青的植物,模样古怪,气味倒不难闻,不过这不是重点。黄花蒿同样难以下咽,却是治疗疟疾的良药。
“吃三年就能不怕蚊虫!”野叟伸出三根手指比划了一下。
听了野叟的话之后,云峥基本上就没了再问的兴趣,武胜军那里有三年的时间吃草,不过自己吃了一口,发现这东西不错,吃到嘴里清香可口,当菜吃也不错。
野叟能感知到远方大海的气息,站在高高的悬崖上三天三夜之后,告诉云峥再有十天。森林里的洪水就会退去。大地就会变干,正是大军可以进入森林的时候。
森林里有洪水?这个问题云峥不打算和野叟争辩,一个几乎没去过热带雨林的人,和一个祖祖辈辈都生活在雨林里的人没办法说雨林的常识。
既然已经可以进雨林了。武胜军最后的准备工作就开始加紧进行。不论朝廷的旨意下不下来。云峥都打算走一遭交趾升龙府。
其实之前和余靖说的话是实话,武胜军以及蜀中的官府,商贾。都对这次远征充满了渴望,庞大的胃口绝对不是一个小小的侬智高可以填满的。
苏洵将高棉人对雨林的认识编成了小册子,要求每一个军卒都必须会背,为了不在雨林中迷失,云峥甚至命令部下必须带着笨重的司南。
虽然说云峥知道怎么快速的辨别方向,比如把一根针烧红之后快速的冷却,再用头发吊起来就能辨别方向,或者把针在脑袋上蹭几下,也会有同样的效果。
不过这种法子打死云峥都不敢用,稍微出一点偏差死的不是自己一个人,司南虽然很笨重,却非常的精确。
原本想制造几只真正的指南针,但是广南这地方根本就找不到手艺精湛的匠人。很多时候人类的发明都和战争息息相关,只有战争才会把人送到一个极端的环境里,相对抗这样的环境,就需要很多新的器械,人自己本身拥有的能力还不足以对抗。
野叟希望云峥能把战象的指挥权交给他们,却被云峥一口回绝,这绝对没有任何商量的余地,战象将是这次背负物资的主要力量,命脉之属云峥不容他人染指。
野叟有些难过,毕竟高棉人驱赶大象才是行家里手,作为智者他认为云峥这是在做一件并不聪明的事情。
云峥闭上眼睛思考了一下才对野叟道:“您的建议绝对是正确的,我的决定并不理智,如果我只是一个人去森林游玩,您的话语绝对是金玉良言,而我一定会欣然接受。”
野叟叹口气道:“为何您现在却拒绝了,而且拒绝的没有任何商量的余地。”
“那是因为我是将军,将军的思考方式和云峥的思考方式孑然不同,作为将军,我必须对整只军队拥有绝对的控制权,而这个控制权根本就不容任何人染指。
在军队中,我们有时候必须用一些看起来非常蠢的办法,不是将军不知道有更好的选择,而是将军需要稳妥,愚蠢的法子虽然愚笨,但是同样能够到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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