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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武八年,或许是对如今的北元感到痛心,亦或是证明自己对民族的忠诚,赵敏之长兄扩廓帖木儿自沉于呼伦湖。
随后其父汝阳王因丧子之痛,再加上曾被行刺重伤,身体一直欠佳,郁郁寡欢之下,不久后便随其子去了,赵敏仅见父亲临终一面。
或许,赵敏能够用龙元精气吊住其性命。
但这就是作为亡国王室的宿命,国亡人亡,获得地位的同时,也同样肩负着使命。
此时北元朝廷已是奸臣当道,正如王保保所说的,既无法挽元室于狂澜之中,不如放下一切,回归长生天的怀抱之中。
这或许对他们来说,也是一种解脱。
而赵敏身为女子,自然是嫁出去的女人泼出去的水,虽然古代女子的地位一直都不如男子,但放在此处,倒显得有失必有得了。
一个王朝的灭亡通常都是从内部开始的,原本退回大草原的北元王庭,本可雄踞草原,静待发展壮大之后再图中原,在大草原中,任何汉人都难以深攻。
但最后一名能与朱元璋明朝政权相抗衡的将领已经不在,再加上内有奸臣的里应外合之下,公元1387年9月,遣永昌侯蓝玉为大将军率军进攻北元,对北元造成毁灭性的打击,明军捕获北元二皇子地保奴及故太子必里秃妃并公主等一百二十余人,官属三千,军士七万,马牛驼羊十五万及宝玺、图书、金银印等。仅余大汗脱木思帖木儿其次子本人与太子天保奴等数十骑遁去。
第二年,也速迭儿杀脱木思帖木儿与太子篡位,北方草原重归割据状态,北元亡,此为后话。
见完汝阳王后,赵敏终究是了了自己的心结,虽然结果或许并不尽如人意。却也是一场必然。
之后,赵敏拉着罗凡喝了很久的酒。
而对于原本身为峨眉掌门的周芷若,若说她对于元人没有恨意,那是绝不可能的。
虽然赵敏当年差不多已与元朝廷断绝关系。但在一开始时,两人相处并不算融洽。
毕竟养育周芷若多年的灭绝师太之死,与其父兄有着不小的关系。
只是后来为了罗凡,她只能永远将这份感情埋在心底,尽量与赵敏相处融洽。
直至此时,她才渐渐地发现,这么多年风雨兼程,她早已将赵敏当作了自己的亲人,看到她伤心,周芷若心中亦有些许不忍。而一直埋藏在心底的那最后一丝芥蒂,亦在此刻烟消云散。
逝者已矣,又还有什么事情是放不下的呢?
数日之后,一切回归正轨。
从简单最熟悉的事情做起,罗凡先利用手里的黄金在西湖边买了一处庄子。曾经走过一次的路线,这次自然是驾轻就熟。
若说在古代做什么最赚钱,琉璃绝对能够算上一项。
在古代,琉璃的冶炼技术都掌握在贵族手里,百姓认为之比玉器更珍贵!
并且到了明代,琉璃制作的方法已经快要失传,就连皇帝赐给状元的琉璃都是很不通透的被称为药玉的低级品种,可见琉璃在明代有多稀有。
琉璃属于玻璃。很多人一提到玻璃就会想起玻璃窗,而提起琉璃,则会感到是与玻璃差不多的一种艺术品。
两者看起来确实没多少区别,在早期的古代,两样材质也没有分得太开,但并非所有的玻璃都叫琉璃。
玻璃在古代的叫法有不少。譬如说璧流离、颇黎、毗琉璃等等,该词对应于拉丁语vitrum,是音译加上了意译的结果。
在唐代撰写的《梁四公记》一书中说:扶南大舶从西天竺国来卖颇黎镜,面广一尺五寸,重四十斤。内外皎洁,置五色物于其上,向明视之,不见其质。问其价,值钱百万贯。可知当时玻璃价格之昂贵。
但据《隋书》卷六十八记载:把玻璃视为奇珍异宝的情况一直到唐代,由于国人(6世纪)何稠学问渊博,工于技艺,他鉴于中国玻璃难得,就改传统的制瓷方法制玻璃,制得的玻璃质量也良好,从此中国就可以自制玻璃了。
而在明初郑和从航海归来,带来一个“西洋”烧玻璃的工人之后,玻璃就彻底沦为平凡了。
因为当时的国人不太懂得利用玻璃(镜子、放大镜、眼镜都没传到中国),若仅作为艺术品的话,它的反光太强,亦不符合国人中庸之道的审美观,因此玻璃的价值渐渐无法体现,最终被瓷器所取代。
也就是说罗凡像当初在大唐世界中烧玻璃大赚一笔是不可能了,当然,即便他现在再去大唐世界烧玻璃也赚不了什么钱了,玻璃这玩意工序太简单,太... -->>
洪武八年,或许是对如今的北元感到痛心,亦或是证明自己对民族的忠诚,赵敏之长兄扩廓帖木儿自沉于呼伦湖。
随后其父汝阳王因丧子之痛,再加上曾被行刺重伤,身体一直欠佳,郁郁寡欢之下,不久后便随其子去了,赵敏仅见父亲临终一面。
或许,赵敏能够用龙元精气吊住其性命。
但这就是作为亡国王室的宿命,国亡人亡,获得地位的同时,也同样肩负着使命。
此时北元朝廷已是奸臣当道,正如王保保所说的,既无法挽元室于狂澜之中,不如放下一切,回归长生天的怀抱之中。
这或许对他们来说,也是一种解脱。
而赵敏身为女子,自然是嫁出去的女人泼出去的水,虽然古代女子的地位一直都不如男子,但放在此处,倒显得有失必有得了。
一个王朝的灭亡通常都是从内部开始的,原本退回大草原的北元王庭,本可雄踞草原,静待发展壮大之后再图中原,在大草原中,任何汉人都难以深攻。
但最后一名能与朱元璋明朝政权相抗衡的将领已经不在,再加上内有奸臣的里应外合之下,公元1387年9月,遣永昌侯蓝玉为大将军率军进攻北元,对北元造成毁灭性的打击,明军捕获北元二皇子地保奴及故太子必里秃妃并公主等一百二十余人,官属三千,军士七万,马牛驼羊十五万及宝玺、图书、金银印等。仅余大汗脱木思帖木儿其次子本人与太子天保奴等数十骑遁去。
第二年,也速迭儿杀脱木思帖木儿与太子篡位,北方草原重归割据状态,北元亡,此为后话。
见完汝阳王后,赵敏终究是了了自己的心结,虽然结果或许并不尽如人意。却也是一场必然。
之后,赵敏拉着罗凡喝了很久的酒。
而对于原本身为峨眉掌门的周芷若,若说她对于元人没有恨意,那是绝不可能的。
虽然赵敏当年差不多已与元朝廷断绝关系。但在一开始时,两人相处并不算融洽。
毕竟养育周芷若多年的灭绝师太之死,与其父兄有着不小的关系。
只是后来为了罗凡,她只能永远将这份感情埋在心底,尽量与赵敏相处融洽。
直至此时,她才渐渐地发现,这么多年风雨兼程,她早已将赵敏当作了自己的亲人,看到她伤心,周芷若心中亦有些许不忍。而一直埋藏在心底的那最后一丝芥蒂,亦在此刻烟消云散。
逝者已矣,又还有什么事情是放不下的呢?
数日之后,一切回归正轨。
从简单最熟悉的事情做起,罗凡先利用手里的黄金在西湖边买了一处庄子。曾经走过一次的路线,这次自然是驾轻就熟。
若说在古代做什么最赚钱,琉璃绝对能够算上一项。
在古代,琉璃的冶炼技术都掌握在贵族手里,百姓认为之比玉器更珍贵!
并且到了明代,琉璃制作的方法已经快要失传,就连皇帝赐给状元的琉璃都是很不通透的被称为药玉的低级品种,可见琉璃在明代有多稀有。
琉璃属于玻璃。很多人一提到玻璃就会想起玻璃窗,而提起琉璃,则会感到是与玻璃差不多的一种艺术品。
两者看起来确实没多少区别,在早期的古代,两样材质也没有分得太开,但并非所有的玻璃都叫琉璃。
玻璃在古代的叫法有不少。譬如说璧流离、颇黎、毗琉璃等等,该词对应于拉丁语vitrum,是音译加上了意译的结果。
在唐代撰写的《梁四公记》一书中说:扶南大舶从西天竺国来卖颇黎镜,面广一尺五寸,重四十斤。内外皎洁,置五色物于其上,向明视之,不见其质。问其价,值钱百万贯。可知当时玻璃价格之昂贵。
但据《隋书》卷六十八记载:把玻璃视为奇珍异宝的情况一直到唐代,由于国人(6世纪)何稠学问渊博,工于技艺,他鉴于中国玻璃难得,就改传统的制瓷方法制玻璃,制得的玻璃质量也良好,从此中国就可以自制玻璃了。
而在明初郑和从航海归来,带来一个“西洋”烧玻璃的工人之后,玻璃就彻底沦为平凡了。
因为当时的国人不太懂得利用玻璃(镜子、放大镜、眼镜都没传到中国),若仅作为艺术品的话,它的反光太强,亦不符合国人中庸之道的审美观,因此玻璃的价值渐渐无法体现,最终被瓷器所取代。
也就是说罗凡像当初在大唐世界中烧玻璃大赚一笔是不可能了,当然,即便他现在再去大唐世界烧玻璃也赚不了什么钱了,玻璃这玩意工序太简单,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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